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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历史沿革中信证券子公司业务许可被撤背后的历史沿革

如果解散了,公司都不存在了,还要一张证券业务许可证做什么呢?

昨日,上述深交所公告确实吓了普通人一跳: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已被证监会撤销证券业务许可。很多交易者以为这是对部分管理层涉及证券犯罪的中信证券的惩罚。其实不然,这是一次正常的吸收合并业务的收尾工作之一。

证券业务许可一词,最早来自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的一个政策文件,文号为证监机字[1998]42号。这个文件称,由于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监管职责已全部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中国证监会,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中发[1997]19号),中国证监会将向证券经营机构发放《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今年8月,中信证券公告已收到证监会核准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随后,中信证券与中信证券(浙江)定于2015年8月21日清算后,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将中信证券(浙江)的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入中信证券。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证券(浙江)将解散,中信证券(浙江)所属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将变更为中信证券的分公司、证券营业部。

当时,发证范围分为两类:第一,对原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发放《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第二,对原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的分公司、原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则发放《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两者名字不太一样,对母公司和分支机构作了区别。

同时,证监会将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证券经营机构业务许可证》统一为《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证券公司《许可证》继续由证监会机构部负责发放管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许可证》由各证监局负责发放管理。

也就是说,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后,中信证券(浙江)的客户转为中信证券的客户并由中信证券提供相关服务。中信证券(浙江)将彻底解散。

2013年,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65号,以下简称《通知》),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发放下放至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负责。

录入编辑:李琪

10月20日,深交所公告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已被证监会撤销证券。

(作者系资深金融人士、中金公司财富管理部创建者之一,曾任执行总经理。现从事互联网金融创业。)

所以,持有中信证券A+H股的朋友们,不必惊慌。证监会发出一张证券许可是极其的,要撤销也是极其的,非有极端事件不会轻易为之。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前身是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更名为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不少炒股朋友问及什么是证券业务许可。这6个字其实很清晰:没有这个许可,证券公司将不再是证券公司,将不能从事任何类型的证券业务,否则法经营。

中信证券是中国市值最大的证券公司,也是业务最为齐全、最为国际化的投行之一。

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事关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许可证,全部集中于中国证监会,这个现象一直延续到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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