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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怀孕4个月女友上贞操锁 专家:家暴不能当家务

央视网消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于2016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而这部法律出台的背后,是无数个案例和专家学者的不断呼吁。

2000年4月23日,《今日说法》播出了一期名为《贞操锁》的节目,这也是《今日说法》最早的一期关注家庭暴力的节目。

该期节目讲述的是一个男人为了控制他22岁的女友,居然在女友的身上上了一把锁,以保证她的贞操。

时年48岁的姚某在成都市武侯区开了一家诊所,他利用不光彩的手段让女孩蓉蓉委身于他。据蓉蓉回忆:“第一次去诊所是看病,第二次去输液的时候,不晓得先是吃了一包什么冲剂,问他,他说先吃一顿药,我就吃了,吃了以后昏昏迷迷的,就这样最后失身于他。”

蓉蓉虽然比姚某小26岁,但她认为失身之后就别无选择了,只能跟着这个男人过日子。19年前,蓉蓉的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传统的贞操观仍然是禁锢在“蓉蓉们”思想上的枷锁。蓉蓉完全没有想到,就在两人同居后,姚某为她上了一把真实的锁。

蓉蓉:“姚某怀疑我去偷过人,他就喊我写检讨,要以他的提纲写,不写就打。”

记者采访姚某时问他觉不觉得这样做是犯法的,姚某这样回答:“我觉得是家务事,她同意我同意就行了,跟周瑜打黄盖是一样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蓉蓉称当时没有同意姚某给她上锁的做法,但是姚某采用暴力方式强制给她做了手术,而当时蓉蓉已经怀孕四个月,上锁后蓉蓉无法忍受痛苦,向邻居求助,邻居们报了警,公安机关以涉嫌侮辱妇女罪逮捕了姚某。直到此时,她还不知道姚某其实已经结婚十多年,他的妻子就是因为忍受不了姚某的家庭暴力带着小女儿离家出走的。而跟姚某仅仅是同居关系的蓉蓉却成为姚某实施家暴的替代者。在镜头前,姚某口口声声说这是家务事,专家非常肯定地驳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家务事。

事实上,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不少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就在倡导要通过公权力制止家庭暴力。他们还呼吁“反家庭暴力”应当立法。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禁止家庭暴力”首次被写入法律。同时《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看似是两句宣言的法律规定,在鲜活的案例中得以诠释。

2002年7月16日,《今日说法》播出的《宋家命案》节目讲述了家庭暴力中一个非常少见的案例。案件发生在2002年5月21日,沈阳市的一名居民孟某某在家中被人打死,作案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黄某。

黄某:“毕竟我是伤害了我的爱人,我挺爱他的,就为他付出我也无所谓,为他抵偿我也认可。”然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跟黄某的表述有很大差距。

孟某某和黄某结婚十多年,事发前的几年夫妻俩都下了岗,生活拮据。妻子黄某要强,白天卖报纸,晚上去浴池搓澡,一个月挣一千五六百元,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可丈夫孟某某却一直游手好闲,完全没有经济来源,而且还喝酒、赌钱、在外赊账,两人因此常常打架。不过,基本上是妻子打丈夫。据周围的邻居反映,夫妻俩一两天一小架,三两天一大架,但是每次打架,做丈夫的从来不还手。

案发前半个月的某一天,丈夫孟某某称自己在水果市场找了一份装卸水果的工作,这个消息确实让妻子高兴了好几天。2002年5月21日,妻子黄某跑到水果市场了解情况,可发现丈夫根本就没在那里上班。晚上,等丈夫回到家,两人吵了起来,接着就动起了手。妻子黄某抢到了一个铁锨头,两下就把丈夫制服了,然后把孟某某绑在椅子上一顿暴打。

黄某接受采访时称当时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一片空白,她心里琢磨丈夫怎么这么不学好,快50岁的人了,怎么能这样,当时非常生气。从晚上7点多到9点半,妻子打累了骂,骂累了打……最后看着仰躺在地上的丈夫嘴冒白沫,妻子才慌了神,赶紧叫14岁的女儿拨打了120,随后警察也赶到了现场。最终,丈夫孟某某不治身亡,妻子黄某因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刑。他们的女儿,也受到了深深的伤害。

专家在点评这起案件时,指出了发生家庭暴力的重要根源:婚姻家庭成员之间地位不平等,以夫妻关系而论,一方如果认为自己在经济上是这个家的支柱,会产生别人就要服从自己的心理。而当一个女人挑起家庭重担的时候,她感到非常委屈,对自己的丈夫“怒其不争”,但是也没有权利用侵害对方生命健康权的方法来获得一种所谓的平衡,毕竟夫妻之间在法律上有互相扶助的义务。

2011年12月29日,李阳离婚案被报道,遭受家庭暴力的外籍女性勇敢地现身说法。在那些日子里,专家学者们反复呼吁尽快出台反家庭暴力法,让法律变得更具操作性,让家庭中的弱势者不再恐惧。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呼吁变成了现实。从此,反家庭暴力工作进入新时代。

在回答为何经过这么长时间反家庭暴力立法才成功的问题时,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称,在我们国家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形成的家庭伦理,即家里的事不讲法,家里讲感情,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要变坏。大家对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使用暴力的行为容忍度比较高,维权意识比较差。所以也是经过了十多年,反复去做社会的工作,把这种害处指出来,慢慢地通过新闻媒体的参与让大众认识到这个问题确实需要解决,立法要干预,大家才逐渐达成共识。这也是为什么《反家庭暴力法》能够出台并且能够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这也是时代发展和时代进步的体现。

就在2019年11月25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当天,网红宇芽(何某某,女,28岁)在微博中指责男友沱沱(陈某,男,44岁)对自己实施家暴,并曝光了一段在电梯内被男友拖行施暴的视频监控。事件迅速引发关注,也再次引起公众对家暴这一社会问题的讨论。随即,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发微博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重庆市、区妇联表示,对一切家暴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将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服务。江北区政法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几天之后,江北区公安机关公布调查结果,陈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对何某某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何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伤或轻伤以上程度)。另查明,陈某还有通过微信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陈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

何某某为防止陈某再次对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2019年11月27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该院经审查,依据认定的事实,已依法作出对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在2019年11月30日的节目里对于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这样评价:“打老婆或者打女友的男人还能叫男人吗?我认为不能。那至于还能不能叫人,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家暴中的施暴者不一定是男方,但类似的心情大家一定可以理解。

家暴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单次伤情不重,但确有长期虐待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法律界人士强调,家暴受害者一定要注意留存证据,包括录音、视频、病历等等。因为施暴者将承担什么责任,具体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情判定。

家暴,法律明令禁止,社会深恶痛绝。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共同的责任。每个家庭成员也有义务成为反家暴的参与者、监督者、践行者。只有织密筑牢基层防护网,家暴这一腐朽、违法行为,才能在阳光下灭亡。

(原标题:从贞操锁、丈夫被妻子打死到网红自曝被家暴 什么让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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