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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案情:2016年8月22日,一则“上海市计划于9月份起调整银行贷款政策”的谣言在网上流传,并迅速被房产中介及网民大量转发,一时间引起上海房价波动,导致购房者情绪恐慌。原来,这次“房产新政”谣言的始作俑者是上海一家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沈某,其出发点不过是想提高销售业绩。

  中介为促销编造“房产新政”

  1982年在上海出生的沈某,是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尚海郦景”项目的销售经理,负责一手楼盘的代理。据沈某称,当时该公司代理的项目中有140余套房屋交纳了订金或支付了首付,却迟迟未缴足剩余款项。该公司规定只有付清全款或签过贷款合同才算完成销售任务,否则拿不到佣金。为“刺激”客户签约,沈某便动起了编造谣言的“歪脑筋”。

  2016年8月22日11时许,沈某连续3次在该公司用户总数为23人的员工微信群里发布一条信息:“已接到通知,由于最近土地拍卖价格过高,市委将于下周召开各部门会议,计划于9月份起调整银行贷款政策,未办未审完的贷款合同请催促尽快办理,这次的信贷政策收紧力度很大。”随后,沈某要求其手下的十几名销售员告知各自客户,尽快完成签约和贷款手续。

  8月25日,沈某的上级,也就是该公司区域总监姚某,在得知上述谣言后,又擅自编造了所谓的“新政核心内容”,就“首套认房又认贷;离婚不满一年,按离婚前的家庭住房情况执行限购政策”等内容加以“解读”,发布在多个微信群内,并要求下属抓紧联系客户。

  谣言出现后,上海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并于2016年9月6日在高速收费站将沈某抓获。2017年1月11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2月7日10时,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沈某身穿黑色外套、扎着马尾辫,被两名法警带上了被告人席。旁听席上坐着几十位被告人的亲属、同事以及关心该案的群众。

  消费者为抢房掀起买房热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具了多项证据证明沈某传谣的事实。其中包括沈某用于发布该微信的手机,该公司销售员、客户的证人证言和相关微信截图等。

  证据显示,沈某的谣言被多家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出现以讹传讹之势。甚至有全国知名的房地产政府咨询专家对这一传言深信不疑,这位有55万余名微博粉丝的大V在转发谣言时还加入了自己的评论:“上海政策大概率将第二次收紧!投资者收手吧!”很快,谣言便达到几十万的阅读量,并在上海房产市场迅速发酵。

  据了解,2016年8月31日前,沈某所在公司的部分客户在听信谣言后,迅速缴足了剩余款项或办理了贷款手续。

  与此同时,受谣言等因素的影响,上海一手房签约量一路上涨。上海房产交易中心数据表明,2016年8月22日至28日上海全市商品住宅成交量为55.57万平方米,环比上涨93.02%,连续多天突破1000套。仅8月29日一天,上海楼市新房签约套数就达1689套,刷新了“沪九条”发布前一日1360套的成交纪录。

  控辩双方因定性展开交锋

  庭审中,检察机关与辩护人围绕沈某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展开了激烈辩论。

  检察机关认为,客体上寻衅滋事是侵犯社会公共秩序,客观上网络空间也属于公共场所,沈某在网络上散布消息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编造信息针对的是不特定主体。从主观要件上看,其行为是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买房,提高销售业绩,系无事生非。因此,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沈某的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某辩称,谣言不可能是她一个人造成的,7月份就有传言在网络等渠道兴起,她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想法,只是单纯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和维护客户利益,才把信息发布在公司内部群里的。

  沈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沈某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客观要件,不构成犯罪。第一,沈某主观上不具备寻衅滋事的动机,只是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和维护客户利益,且她在当日曾发信息告知同事不要转发朋友圈。第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本质上是治安秩序,而沈某的行为影响的是房地产市场这一国家经济秩序,不属于社会公共秩序。第三,寻衅滋事罪中有加害人和受害人,而本案中无受害人。政府采取舆情处置预案系职责所在,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法律后果。第四,手机微信群不属于寻衅滋事罪中的公共场所。第五,房地产市场波动是固有特性和规律,与沈某的行为之间无必然因果关系。

  触发上海楼市动荡的三大谣言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将择期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

  据了解,除沈某和姚某外,2016年8月24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区域经理赵某和房产销售员张某也曾在微信群中编造谣言;同日,上海某IT公司职员倪某为博眼球,在上海知名论坛“篱笆网”上也发布了类似谣言,迅速被网民大量转发,是引发消费者非理性抢房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这三大谣言最终触发上海楼市动荡,上海市政府为此启动了重大舆情处置预案。

  2016年8月29日,上海市住建委通过“上海发布”回应购房信贷新政传言,称未研究过此类政策,但市场并未出现降温趋势,谣言仍然爆炸式扩散。

  该案主审法官白艳利说:“本案的意义在于警示房地产中介人员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言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购房,切勿轻信谣言,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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