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日月双塔起火案:责任方被罚5万元日月双塔:2
图为10月1日当天,消防部门正在桂林市日月双塔景区灭火。
据了解,此次火灾未造员伤亡,但直接财产损失达48万元。由于日月双塔景区为桂林城市标志性景区,此次火灾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给桂林十一黄金周蒙上了一层阴影。亦导致景区因受损暂停。
中新网桂林11月27日电(杨陈 伍刚 曾瑛之)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国庆节当天旅游名城广西桂林市标志性景区——日月双塔中的日塔火灾情况现已查明。桂林市消防部门27日向披露,该火灾是由于电气故障造成,起火责任方被处五万元人民币罚款。
位于桂林市中心“两江四湖”景区杉湖中的日月双塔,是在唐代佛塔基础上于2001年重建的,是新桂林的标识,亦是中外游客游览桂林的必到之处。据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工作人员介绍,截止目前,日月双塔景区夜游照明尚未恢复。(完)
消防部门通报,火灾发生后,该部门已依法对火灾原因进行了调查。查明起火原因为电气故障,引燃地下通道树脂玻璃,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一条,处以火灾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10月01日07时36分许,桂林市象山区日月双塔地下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为260平方米。当地消防部门调集5个消防中队的11辆消防车、8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经过近4个小时的全力扑救,火灾被全部扑灭,成功保住了日月双塔地面主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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