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桂林漓江风景区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和《2016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
(七)其他:
本次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使用非实名制编制和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编〔2014〕78号),现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6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6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现役军人;
(三)缴交面试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人员。
3、(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面试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的人员;
报名地址:桂林市磨盘山客运中心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楼225室,联系电话:、3196308。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公布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3月31日。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