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股票股东会]桂林旅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致: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7日下午15:00
6.《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为:124,135,884股同意,11,6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股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依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道
经办律师:郭晓丹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2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股份124,167,48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4828%。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124,135,884股同意,31,6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3,169,462股同意,11,600股反对,20,000股弃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
5.《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
石璁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大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法律意见书
定。
件的,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
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为:124,146,484股同意,1,0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股数
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数和统计数据。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会的召集人资格。
6、《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律师出席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下
(三)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为:124,146,484股同意,1,0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股数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6,200
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公章后生效。
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赖继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均、合规、真实、有效。
现场会议。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部)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5、《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
股份总数的99.97%,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对会议公告载明的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
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性陈述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规、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网络投票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
程》的。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24,121,284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
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公司已按照有关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3,169,462股同意,31,600股反对,0股弃权。同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9日发出
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3,169,462股同意,11,600股反对,20,000股弃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
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公司部分董
本所律师认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经本所经办律师及本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
表决结果为:124,135,884股同意,11,6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股
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也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的有关,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桂林旅游股份
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
年4月27日下午14:50在桂林市翠竹27-2号琴潭汽车客运站大楼(公司本
《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
表决结果为:124,135,884股同意,11,600股反对,20,000股弃权。同意股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47%。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二)表决程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
四、结论意见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查验,上述公告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议案、会议出席
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