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 积极对标国际一流
北京4月28日电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8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首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条例》积极对标国际一流,并立足北京实际,通过制度建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强化企业自主决策、行为自律
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条例》共6章83条,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原则,为企业在京创新创业、发展壮大提供全方位营商环境制度保障。
针对行政审批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条例》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企业自主决策、行为自律,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按照未取得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北京市信用信息平台。
比如,为方便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条例》提出实行企业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承诺制。改革后平均审批效率提升约60%,企业设立最快可在10分钟内完成审核。
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
北京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条例》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频次。
同时,实行公平公正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尤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临时性、过渡性监管规则和措施,引导其健康规范发展。
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北京市构建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同时,构建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比如,为便利中小企业融资,《条例》规定为企业首贷、续贷提供服务,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建立以区块链为基础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减少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像3月15日新上线了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企业填报数据项减少80%,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北京市还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条例》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实施和异议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比如强化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完善政策制定、实施程序,并建立异议申诉渠道。
对标国际前沿、立足本市实际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28日强调,《条例》对标国际前沿标准,吸纳了营商环境社会共建机制、防止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跨境贸易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的国际先进经验。同时,突出北京特色,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围绕推进科技、文化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建设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政府部门发布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项目清单,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提供实验空间等。
进一步增强信心、激发活力
2017年北京出台《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18年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的目标,明确了近三年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和“施工图”。
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10月底发布的最新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总体排名从上期的第46位跃升至第31位,进入世界排名前40的经济体之列,其中,北京作为两个样本城市之一,展现出北京营商环境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2019年11月,北京市再出台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被称为“优化营商环境3.0版”,提出了12个方面204项改革任务,数量超过前两版总和。
负责人指出,两年多来,北京市集中快速推出了多轮创新性强、影响力大、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破解了一系列难点堵点问题,迫切需要将这些政策、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增强其权威性、实效性和法律约束力。《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记者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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