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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5月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门里天府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叶远东、叶嘉许回避了表决。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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