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通关
(三)完善“7×24小时”通关机制。口岸各查验部门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制度,解决企业夜间和节假日期间通关手续办理问题,提高通关效率。
(一)完善北海市口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商务局(口岸办)、发展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北部湾办、港务局等部门和各查验单位的领导担任的领导小组,负责口岸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实施四部门“三个一”。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按照上级的部署,合作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工作,逐步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和“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的查验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口岸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口岸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口岸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配合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促进通关便利化目标
四、加强口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管理
北海市人民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印发
(三)建设铁山港公共执法码头。建设铁山港公共执法码头,为海洋、海事、海关、港航、消防、边检等部门的公务船舶提供停靠、补给等综合保障,以查验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建立绩效励机制。把口岸各查验单位纳入市绩效考评范围,完善考评内容,年终按评定等级给予绩效励(考评标准另定)。
北海海关:
三、建立查验单位考核励机制,提高通关效率
北海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船舶进出口岸审批:船舶进港预申报实行24小时受理,进口岸审批对材料齐全的船舶当场办结;出口岸审批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善的当场办结。
船舶装运货物申报:船舶装运货物申报符合、材料齐全的,从受理到审批24小时内完成。
船舶进出港口申报:船期申报时间从提前1天缩短为随时申报,根据潮汐、船舶吃水等安排船舶进出,确保船舶进出港口安全畅通。
(二)支持适当增聘协管员。支持口岸查验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并报请市同意适当增聘协管员。增聘协管员所需经费由市给予财政补贴。
各县、区人民,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货物进出口检验:出口,实行换证放行,如不需查验,通检时间1小时。如需查验,从具备查验条件到验放,不超过半天;如需装运前检验,完成运输工具装载同时放行。进口,对于散装货物,具备查验条件后1小时内进行查验、取制样,国家有明确的进行有毒有害检测的,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结果处理放行,国家无的查验后即时放行。
出口:对AA类和A类企业申报的报关单,经海关审核正常且不涉证涉税,单证齐全有效,没有审价、归类和原产地等问题,且不需要查验的,现场交单后1天内审结。对无布控要求的货物,如单证齐全、单货相符,1天内完成通关作业。
(一)推进“六市一关”。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实现货物在北部湾经济区内的“7关4区”(即邕州关、北海关、钦州关、防城关、东兴关、凭祥关、玉林关,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流转,促进区港联动、陆海联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提高通关效率。为适应我市外贸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各查验单位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通关效率。
(二)建设铁山港口岸园区。建设铁山港口岸联检办公楼和相关业务、生活附属设施,改善铁山港口岸联检单位办公、业务和生活条件,加快推进铁山港口岸,促进临港大工业和大港口、大物流的发展。
北海边检站:
三、建立查验单位考核励机制,提高通关效率
受理报检计费: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0分钟以内。签发证单,放行1天以内,签发不合格单证2天以内。
北海海事局:
(一)建设北海港水运口岸货运联检楼。整合现有的口岸联检楼,建设北海港水运口岸货运联检楼,以此为平台设立北海航运服务中心,北海海关、北海边防检查站、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海海事局等相关单位进驻货运联检楼,为企业提供“一门式”通关服务。市通过财政补助、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建设货运联检楼。
北政办〔2015〕17号
一、配合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促进通关便利化目标
实行24小时办检制度:严格手续办理时限。船舶随到随检,手续随到随办。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即可作业,在港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一次性办妥船舶入出境(港)边防检查手续。
(二)进一步完善口岸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口岸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口岸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通关
五、本实施方案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推进“六市一关”。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实现货物在北部湾经济区内的“7关4区”(即邕州关、北海关、钦州关、防城关、东兴关、凭祥关、玉林关,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流转,促进区港联动、陆海联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建设铁山港口岸园区。建设铁山港口岸联检办公楼和相关业务、生活附属设施,改善铁山港口岸联检单位办公、业务和生活条件,加快推进铁山港口岸,促进临港大工业和大港口、大物流的发展。
北海海关:
《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支持适当增聘协管员。支持口岸查验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并报请市同意适当增聘协管员。增聘协管员所需经费由市给予财政补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62号),为配合自治区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深化口岸协作体制机制,改善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加快推进北海口岸扩大,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临港新材料三大千亿元产业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六、本实施方案由市口岸办负责解释。
(三)支持口岸查验单位实施“7×24小时”通关机制。对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为企业办理业务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的口岸查验单位给予补助。
(一)建立绩效励机制。把口岸各查验单位纳入市绩效考评范围,完善考评内容,年终按评定等级给予绩效励(考评标准另定)。
受理报检计费: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0分钟以内。签发证单,放行1天以内,签发不合格单证2天以内。
北海边检站:
2015年3月4日
货物进出口检疫:进口,对于未携带病媒生物或者有害生物的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从箱门到查验结束,每箱15分钟;发现病媒生物或有害生物的,再按进行除害处理后放行。出口,经常从北海口岸出境的同类货物,风险较低的不再开箱检疫,直接出具相关证书放行。
船舶进出口岸审批:船舶进港预申报实行24小时受理,进口岸审批对材料齐全的船舶当场办结;出口岸审批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善的当场办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62号),为配合自治区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深化口岸协作体制机制,改善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加快推进北海口岸扩大,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临港新材料三大千亿元产业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建设铁山港公共执法码头。建设铁山港公共执法码头,为海洋、海事、海关、港航、消防、边检等部门的公务船舶提供停靠、补给等综合保障,以查验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四、加强口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管理
对等候出入境的旅客,25分钟内完成95%的旅客边防检查手续。
建立服务重点企业机制: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分片联系港区重点企业,通过业务培训、法律支援、走访帮扶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完善“7×24小时”通关机制。口岸各查验部门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制度,解决企业夜间和节假日期间通关手续办理问题,提高通关效率。
(三)支持口岸查验单位实施“7×24小时”通关机制。对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为企业办理业务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的口岸查验单位给予补助。
2015年3月4日
北政办〔2015〕17号
出口:对AA类和A类企业申报的报关单,经海关审核正常且不涉证涉税,单证齐全有效,没有审价、归类和原产地等问题,且不需要查验的,现场交单后1天内审结。对无布控要求的货物,如单证齐全、单货相符,1天内完成通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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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服务重点企业机制: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分片联系港区重点企业,通过业务培训、法律支援、走访帮扶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一)完善北海市口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商务局(口岸办)、发展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北部湾办、港务局等部门和各查验单位的领导担任的领导小组,负责口岸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进等工作。
市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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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口检疫:进口,对于未携带病媒生物或者有害生物的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从箱门到查验结束,每箱15分钟;发现病媒生物或有害生物的,再按进行除害处理后放行。出口,经常从北海口岸出境的同类货物,风险较低的不再开箱检疫,直接出具相关证书放行。
(六)建立“清单”制度。根据上级部署,明确部门的权责,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示。加快改变审批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查验部门内部针对企业的审核程序和环节,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检验的比例。规范并公布通关作业时限,提供透明、可预期的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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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四部门“三个一”。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按照上级的部署,合作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工作,逐步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和“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的查验模式。
(五)支持电子口岸和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电子口岸,开展口岸管理“三互”合作,实现查验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口岸综合执法效能。建立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一体化通关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使企业在网上通过服务平台即可完成报关手续。
船舶装运货物申报:船舶装运货物申报符合、材料齐全的,从受理到审批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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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通关效率。为适应我市外贸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各查验单位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通关效率。
五、本实施方案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实行24小时办检制度:严格手续办理时限。船舶随到随检,手续随到随办。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即可作业,在港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一次性办妥船舶入出境(港)边防检查手续。
市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七)建立“收费清单”制度。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等,畅通监督渠道。对涉及查验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其经济实体、中介组织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取消无服务内容的强制收费、垄断收费。对收费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北海市人民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印发
各县、区人民,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逐步建立北海口岸通关“一门式”的服务支持体系。推进口岸各查验部门联合办公,为企业提供“一门式”、“一体化”“一条龙”的通关服务。
六、本实施方案由市口岸办负责解释。
北海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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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建设北海港水运口岸货运联检楼。整合现有的口岸联检楼,建设北海港水运口岸货运联检楼,以此为平台设立北海航运服务中心,北海海关、北海边防检查站、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海海事局等相关单位进驻货运联检楼,为企业提供“一门式”通关服务。市通过财政补助、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建设货运联检楼。
进口:对AA类和A类企业申报的报关单,现场交单后,海关审核正常,单证齐全有效,没有审价、归类和原产地等问题的,现场交单后1天内审结。
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支持电子口岸和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电子口岸,开展口岸管理“三互”合作,实现查验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口岸综合执法效能。建立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一体化通关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使企业在网上通过服务平台即可完成报关手续。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船舶进出港口申报:船期申报时间从提前1天缩短为随时申报,根据潮汐、船舶吃水等安排船舶进出,确保船舶进出港口安全畅通。
(六)建立“清单”制度。根据上级部署,明确部门的权责,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示。加快改变审批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查验部门内部针对企业的审核程序和环节,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检验的比例。规范并公布通关作业时限,提供透明、可预期的通关。
对等候出入境的旅客,25分钟内完成95%的旅客边防检查手续。
各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进口:对AA类和A类企业申报的报关单,现场交单后,海关审核正常,单证齐全有效,没有审价、归类和原产地等问题的,现场交单后1天内审结。
货物进出口检验:出口,实行换证放行,如不需查验,通检时间1小时。如需查验,从具备查验条件到验放,不超过半天;如需装运前检验,完成运输工具装载同时放行。进口,对于散装货物,具备查验条件后1小时内进行查验、取制样,国家有明确的进行有毒有害检测的,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结果处理放行,国家无的查验后即时放行。
各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四)逐步建立北海口岸通关“一门式”的服务支持体系。推进口岸各查验部门联合办公,为企业提供“一门式”、“一体化”“一条龙”的通关服务。
(七)建立“收费清单”制度。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等,畅通监督渠道。对涉及查验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其经济实体、中介组织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取消无服务内容的强制收费、垄断收费。对收费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