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延长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再保信用风险因子适用期限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李延霞)记者22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近日修订相关规定,明确将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合格再保险机构分入内地直保公司业务时适用的再保险信用风险因子方案期限再延长一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银保监会表示,2017年5月,原保监会与原香港保监处签署了《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双方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即进入等效互认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视同对方已达到等效资格并给予等效条件下的监管便利政策。为落实框架协议精神,2018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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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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