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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有了广东模式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介绍了《广东省 “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出台的有关情况。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中获悉,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7万亿,实施改造面积80.7万亩,节约土地约20.1万亩。广东已经形成“三旧”改造模式,并规范分为2大类,“三旧”改造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国家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提供了广东经验和广东模式。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2019年版税收指引。据介绍,2019年版税收指引是机构改革后全国首个由省级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三旧”改造税收指引,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的理念,致力消除部门、层级、区域间不合理差异,以“模式+描述+案例+税务处理意见”的形式编写。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19年版税收指引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梳理提炼“三旧”改造模式,并规范分为2大类。第一大类为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收储、统租、综合整治、合作改造四种;第二大类为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村企合作、企业自改、企业收购改造、单一主体归宗改造五种。

二是实现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的精准融合。基于每种改造模式的典型案例,梳理“三旧”改造中不同主体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适用政策条款、适用条件和办理资料等。

三是解决各方重点关注的“三旧”改造难点问题。明确“单一主体归宗改造”“限地价、竞配建”“村企合作”“红线外设施移交”“前期改造费用”的税收处理口径以及办理所需资料,为准确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提供指导性意见,实现了税负可预期。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幸 通讯员粤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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