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桂林银行南宁枫林等4家社区支行的批复2016年6
同意设立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社区支行,简称桂林银行南宁园湖北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园湖北41-2、41-3屋。
桂林银行南宁分行:
2015年8月3日来源广西)
四、上述4家社区支行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五、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此文及其他申请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广西银监局申领上述4家社区支行金融许可证,并持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按向社会公告。
同意设立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长湖社区支行,简称桂林银行南宁长湖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15号中鼎温馨家园1号楼1层1-01-1号商场。
桂银监复〔2015〕151号
未在期限内开业又不按提交开业延期报告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你分行须向广西银监局缴回上述4家社区支行金融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二、上述4家社区支行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实行单独核算。
你分行《桂林银行南宁分行关于设立南宁枫林等4家社区支行的请示》(桂林银邕报〔2015〕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经审查,批复如下:
三、核准上述4家社区支行的业务范围:办理以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非现金业务:提供网银业务体验及银行卡自助办理;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办理的其他个人业务。上述业务不含人工现金业务,现金业务主要依托自助机具办理。
六、上述4家社区支行应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广西银监局报告,并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分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广西银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一、同意设立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枫林社区支行,简称桂林银行南宁枫林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枫林8号金龙理想一号11-10号铺、11-12号铺。
同意设立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恒大新城社区支行,简称桂林银行南宁恒大新城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恒大新城一区A栋一层12号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