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桂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董事意见
(一)交易内容
A股简称:招商银行H股简称:招商银行公告编号:2014-020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2014年5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A股代码:600036H股代码:0396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的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傅俊元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因此中交股份属本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纽约分行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政策(2014-2015年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6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联董事傅俊元对本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0日
2014年6月1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全体董事事前认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第23条,本公司董事许善达、黄桂林、潘承伟、潘英丽、郭雪萌、肖玉淮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A股简称:招商银行H股简称:招商银行公告编号:2014-021
3、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提用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六、备查文件目录
近三年中交股份业务稳步发展,资产总额从2011年底的人民币3,598亿元增加至2013年底的人民币5,180亿元。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中交股份收入分别是人民币2,954亿元、人民币2,962亿元、人民币3,325亿元。截至2013年底,中交股份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955亿元;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21亿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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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股份成立于2006年10月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整体重组改制并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2月15日在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交易,是中国第一家成功实现境外整体上市的特大型国有基建企业(股票代码为)。2012年3月9日中交股份成功登陆A股市场。中交股份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主要从事港口、码头、航道、公、桥梁、铁、隧道、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业务,业务足迹遍及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A股代码:600036H股代码:0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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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经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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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以及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2、本笔综合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
招商银行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50亿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招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招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傅俊元先生对《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回避表决。
1、给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亿元,授信期限2年,信用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回避表决事宜
本公司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和资金业务,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一、关联交易概述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九届四次会议纪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总行零售金融总部和中后台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