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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工商局首推“双告知”承诺机制桂林市工商局官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文件,七星区工商局全面深化商事制度,主动转变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先照后证”落地生根。自2015年12月15日,七星区工商局在桂林市率先实行“双告知”承诺机制。截至目前,已向15个行政审批部门推送覆盖148项审批事项的登记信息361条。

“双告知”即是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提醒市场主体的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此次七星区工商局率先开展的“双告知”内容包括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明确的148个许可事项,涵盖15个职能部门。针对许可事项涉及部门广、辖区企业数量多的实际,七星区工商局着力从两个方面做好“双告知”工作:一是发放《行政指导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经营,并由申请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证件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在统一的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未建立之前,建立全市审批部门共享的公共邮箱,工商部门定时采集涉及后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并将其制成电子表格,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相关单位认领并督促企业办理后置许可证件,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了部门间信息互通,监管上无缝对接,有效避免了监管盲区等问题。

对于“双告知”工作,不少企业大为称赞。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此前对“先照后证”要么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办了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可以开门营业,要么就对后续许可证办理没有头绪。现在承诺书一签、信息一推送,不仅清楚了要去哪些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避免了跑,减少“”时间,同时也是一种提醒和约束。(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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