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聘35人公告(第二次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经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进行2015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因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于2015年11月9日公告)部分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而核减岗位,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在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被核减岗位要求基础上调整招聘要求,重新组织招聘。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程序与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统一进行。
(二)应聘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中通过资格审查因岗位核减而不能参考的应聘人员,可继续应聘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重新报名事宜。
(三)其它已通过我校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次应聘本次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5工作人员,其中桂林校本部12名(专任教师2名,员8名,教辅人员2名);北海校区23名(专任教师23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一)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二)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所获最高级别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获证书等的电子扫描件。注:请将相关应聘材料分类命名,按winrar格式压缩后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包不得超过5M)。
我校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并根据应聘者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对照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注:应聘人员应根据上述格式及要求发送招聘报名材料,不按报送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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