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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才网找工作崇左市委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推进文化扶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引导和激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综合性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和“文化致富工程”,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到2019年,基本建成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干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电视全覆盖。抓好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现代文念和健康生活习惯,促进乡风文明,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正确的导向,大力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浓厚氛围,汇聚强大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传统与新兴,广泛宣传实施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使之深入、家喻户晓。建立扶贫荣誉制度,扶贫有功、脱贫光荣的,对在脱贫攻坚中捐赠数额巨大、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团体、企业家或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大力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关注扶贫工作、关爱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汇聚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确保2019年全市全面脱贫。

强化电力保障。实施贫困地区农网升级工程,建设一批高能变电站,发展一批新能源、绿色能源项目,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解决贫困村(屯)、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3. 农村电商扶贫行动。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制定电商扶贫五年发展计划,明确布局和发展模式,以贫困县为主体,采取整县推进方法,通过直接到户、参与产业链、接受辐射效应等方式,帮助贫困户通过电商推销农产品。加快电商扶贫配套设施建设,引进优质电商企业进行合作,建设农村电商扶贫运营中心,发展村级电商扶贫服务站和农村电商扶贫市场;引导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有效对接,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城乡双向物流配送渠道,实现快递到乡、配送到村;加强冷库等农畜产品储运基础设施建设,使产品能打价格差,实现最大经济收益。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乡村建设,示范带动全市其他地区电商扶贫;引导和支持贫困群众开办各类网店,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打造一批 “电商扶贫村”。强化产销对接服务,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业”知名品牌。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016年减贫9万人,贫困村脱贫出列29个。

4. 教育劳务创业行动。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继续实施教育“双百”工程。优化贫困地区学校布局,支持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加快普及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建设综合高中或特色高中,免除贫困家庭高中生学杂费,实现12年免费教育。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全面实行“雨露计划”教育扶持,对农村贫困户家庭子女学历教育实现应补尽补,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贫困学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完善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帮扶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资助,全程扶持。对安置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扶贫生态移民子女就读高中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加大生活补助,并对毕业生给予就业扶助。鼓励社会公益资金通过多种形式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根据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的需求,与相关高校院所合作,为贫困村培养更多掌握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和致富带头人。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有计划、分批次引进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农村从事教育教学,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与程序,精准识别、评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脱贫出列。根据扶贫攻坚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贫困户脱贫计划,落实帮扶责任人,引导生产经营或转移就业,实现“两不愁、障”目标。每年组织识别工作队按照精准识别贫困户脱贫标准、程序对贫困户脱贫进行精准识别、评估,对达到脱贫标准的农户进行动态管理和后续政策扶持,建立与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机制,防止发生“被脱贫”现象。根据贫困村脱贫攻坚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脱贫计划,落实帮扶责任单位,实施帮扶措施,实现“五有四通”目标,每年组织识别工作队按照精准识别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程序对贫困村脱贫出列进行精准识别、评估,对达到脱贫出列标准的贫困村进行认定,建立与贫困村“双认定”机制,落实后续扶持政策和励机制。

(三)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制度和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创新完善贫困县考核激励机制,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分类考核。最严格的考核督责,实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和脱贫摘帽激励机制,对脱贫成效显著、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给予扶贫资金项目励,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创新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明确各级财政单列扶贫资金预算和新增财力、回收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刚性比例,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创新完善扶贫资源资金整合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和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等,提高扶贫资源资金利用效率。创新完善定点帮扶单位和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党组织第一工作职责和激励政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7. 金融扶贫行动。落实自治区金融扶贫各项政策,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贫困村和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县开展金融业务,扩大贫困县信贷规模。改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到2019年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加大财政资金贴息力度,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的小额信贷,为考上大学、高职(专科)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提供8000元以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加大创业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提高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的贴息贷款额度。由财政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的损失给予补偿,建立风险补偿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使用权等不动产及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用体系,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险,对贫困户保险保费予以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优先在贫困村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予以补助。稳妥发展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采取财政扶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形式,每个贫困村项目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二、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贫困村(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光缆入村入屯入户,2017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2019年基本实现自然屯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

构建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并优先给予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探索建立资产收益动态管理机制。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抓好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大力推广“小块并大块”土地流转模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贫困地区土地股份合作,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盘活农村资产要素,增加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推进贫困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引导贫困村将集体有关资源资产资金、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提高股份资产收益,帮助贫困户增加入股资金分红、土地租金等收入。

2. 扶贫移民搬迁行动。制定扶贫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结合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安排搬迁地点、合理使用搬迁资金、明确搬迁进度,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移民搬迁。科学选择安置点,采取有土安置、无土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精心实施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配置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加强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工作,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安置一方群众、实现一方脱贫。对搬出地画出红线图,促进迁出区域生态恢复和耕地、林地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建立扶贫移民搬迁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适当延长特困户贷款贴息年限。合理确定住房建设面积和标准,对搬迁户建房实行差异化补助,提高特困户建房补助标准。对搬迁到城镇安置的,将每个贫困户都拥有一定铺面等经营性资产作为审批安置规划的前置条件。对移民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纳入城镇就业保障体系,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到2019年,完成扶贫移民搬迁5万人,市级和每个县(市)分别建设1个以上集中安置点、示范点,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充分运用精准识别。依据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实行精准识别结果与精准帮扶挂钩,贫困村(屯)、贫困户建档立卡与扶持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脱贫需求相对应,对贫困村(屯)、贫困户进行分类落实帮扶,严格按照习总关于“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要求科学谋划扶贫攻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制定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建立干部联系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助学机制,落实联系责任人,实行定户、定人和差异化、精细化、“滴灌式”精准帮扶,确保项目、资金、力量精准帮扶到位。

推进医疗扶贫。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帮助解决医疗费用、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实现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教育,在贫困地区实施一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地区医疗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加大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力度。鼓励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到县以下医疗机构就业,支持现有人员参加提升学历教育,逐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2019年减贫5.75万人,贫困村脱贫出列86个,扶贫对象稳定实现“两不愁、障、两高于、一接近”(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广西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广西平均水平)。四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实现“五有四通”(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户以上的自然屯实现屯屯通电、通、通电视、通宽带网)。(二)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对象核实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总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思想战略,自觉立足全国、广西扶贫开发工作大格局谋划崇左市扶贫开发工作,明确全市脱贫攻坚主要目标任务,集中力量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对象核实工作,科学应用精准识别,分类实施,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贯彻“扶持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教育扶智帮扶一批、医疗救助解困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边贸政策扶助一批”等“八个一批”和推进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贫移民搬迁行动、农村电商扶贫行动、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贫困户产权收益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科技文化扶贫行动、金融扶贫行动、社会扶贫行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等“十大行动”的要求,结合崇左实际,组织崇左市开展脱贫攻坚“十大行动”。

(三)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行动”。

大力发展红木产业。充分利用“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和“中国红木之都”的优势,继续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珍贵树种种植。抓好红木加工品牌、质量的提升,推进红木市场建设,建立原料、加工、销售、展示、检测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红木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重大作用。

8. 社会扶贫行动。完善社会力量精准帮扶机制,建设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发布社会扶贫援助和求助信息,公布社会扶贫项目,实现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村(屯)、贫困户帮扶需求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各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全市扶贫开发。鼓励和支持各类大中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承担结对扶贫任务,组织开展扶贫募捐、结对帮扶等活动,深入推进民营企业“百企扶百村”活动。抓好对口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广东等发达地区结对帮扶崇左市贫困程度较深的、脱贫难度较大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在结对协作、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经贸合作、劳务合作、干部培训交流、教育和旅游协作等方面建立对口帮扶、交流合作平台。高度重视上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主动争取中央、自治区单位和企业对崇左市脱贫攻坚更大力度的支持。

9. 生态补偿和产权收益脱贫行动。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给予资金和项目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支持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建设国家公园。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工程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人员。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信息管理。建立乡(镇)村、干部、教师联系帮扶“三留守”人员“一对一”联系对接制度,落实帮扶责任。探索建立关爱“三留守”人员服务机制,组建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加强“三留守”人员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做好儿童福利保障、社会和留守老人、妇女的工作,建好农村儿童家园、妇女之家、幸福院,实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留守妇女安居乐业、留守老人安享晚年。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设立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基金,对贫困户中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和影响劳动的慢性病患者,适度资助个人参保资金。

(一)主要目标任务。

以自然村(屯)作为实施精准识别的基本单元,对纳入脱贫攻坚的287个贫困村中的2909个自然村(屯)进行全面识别,找准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实行差异化扶持。对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条件和居住过于分散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等需要移民搬迁的自然村(屯)进行精准识别、评估,制定分批实施移民搬迁方案。

深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对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建立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驻外劳务服务站和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创业有平台、权益有保障。深化商事制度,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支持企业使用贫困农民工。

改善贫困地区人居。加大贫困户危房力度,2016年所有贫困户解决危房问题,2019年全面完成危房任务。推进贫困村垃圾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大中型沼气工程以及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建设。

大力发展边贸业。抓住自治区把崇左市作为边贸扶贫试点契机,全面推进边贸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完善边民补贴机制,进一步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支持边境地区贫困群众在指定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开展边贸活动,通过的贸易活动实现增收致富。对参与边贸的贫困边民提供10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的小额信贷支持。鼓励贫困边民加入边贸互助合作组织,对吸纳贫困边民互助合作经营、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在贷款贴息、贸易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调整扩大边民互市生活用品目录。对进入距离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新设加工型企业,给予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工业。在做强糖业的同时,着力打造锰、铝、铜、稀土等矿业,发展农产品、林产品、民族工艺品等加工产业,推进工业扶贫。

10. 政策兜底和关爱服务行动。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五保户”、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宽社会保障领域,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编好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构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

科学管理精准识别。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自然村(屯)、贫困户,逐村(屯)逐户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录入数据库,建立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各县(市、区)、乡(镇)要加强扶贫信息队伍建设,科学管理精准识别,及时向党委、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向社会提供帮扶信息。发挥信息中心作用,负责全程管理精准识别、脱贫动态信息采集、信息共享等相关业务;县级扶贫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扶贫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脱贫认定评估、脱贫动态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和信息更新,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村级要配备有,实时监测脱贫信息。

1. 特色产业富民行动。围绕“糖”、“矿”、“贸”、“红”、“绿”五大支柱产业,引导贫困地区和群众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面上县培育2个以上、贫困县培育5个以上覆盖面广、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传统生产方式转变。要以合作社为依托,加大科技普及推广和新技术、新品种、新的引进示范力度,使合作社逐渐成为连接农民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使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帮扶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确保贫困户获得效益。对吸纳贫困户参与经营、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在资金补助、贷款贴息、良种良法、品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对贫困县给予重点扶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每个县建设1个以上连片规模的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带动现代农业发展。抓好甘蔗“双高”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种养业,发展林畜、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制定旅游扶贫五年规划,深入实施旅游扶贫工程,打造“发现山水崇左·圆梦别样桂林”旅游文化品牌。扶持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创建旅游扶贫示范点,支持贫困地区参与广西、全国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最美休闲乡村创建。发展一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搞好山水田园游、壮族民风民俗游、历史人文景观游、红色边关探秘游、农家乐等项目。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优化乡村旅游发展。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崇左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目前全市还有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个国家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287个贫困村和40.28万贫困人口,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打好脱贫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全市人民共享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把崇左建设成为与全国广西同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成为面向东盟合作的新高地的关键战役,是落实脱贫攻坚是最大的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的具体要求。市委、市提出决战四年、提前一年实现脱贫目标任务,充分体现加压、负重前行的信心和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以及市委、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神圣和历史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过硬办法,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让全市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6. 科技文化医疗扶贫行动。推进科技扶贫。围绕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各类适用科技人才参与科技扶贫工作,在全市建立一批科技服务型专家队伍,培育贫困地区农村科技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完善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社会化服务,加快科技和推广应用。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和项目进村进屯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贫困村(屯)领办创办产业项目、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率先在贫困村(屯)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技术、新品种和科技创新。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强以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的科技培训,确保贫困家庭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确保崇左市决战四年、提前一年实现脱贫目标任务,作出如下决定。

崇左市委员会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2月11日中国崇左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在自治区《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入户评估方法精细、标准统一、操作性强的识别工作方案,采用统一识别程序、方法、步骤和评估标准,自下而上对贫困人口(包括各年度因灾、因病、因学返贫人口)进行精准识别。把崇左市“四看一表一责任”与自治区“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工作方法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两入户、两评议、两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程序,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识别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

——2018年减贫9.6万人,贫困村脱贫出列100个,扶贫对象基本实现“两不愁、障”。

——2017年减贫9.3万人,贫困村脱贫出列72个。

加强精准识别队伍建设。以县(市、区)为主体,组建一支有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包村单位干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驻村工作队等组员相对稳定、业务熟练的识别工作队伍,强化识别工作队伍业务培训,使之更加熟悉精准扶贫业务,为各年度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脱贫村和贫困户动态管理、信息采集更新等工作提供力量保障。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做精准脱贫的策划者和落实者。构建市抓协调、县为主体、乡村落实、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各有关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抓好辖区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县级作为脱贫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全面落实责任、、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确保各类责任主体职责履行到位,着力解决精准扶贫“怎么扶”的问题。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向贫困村派驻党组织第一和驻村工作队,实现287个贫困村全覆盖。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落实“4321”帮扶,即厅级领导帮扶4户、处级领导帮扶3户,科级帮扶2户,其他干部帮扶1户。领导挂点工作立足“三抓”,即抓指导推动、抓典型示范、抓机制创新。帮扶干部做到“五帮”,实现“五落实”,即帮转变观念、帮落实项目、帮提供服务、帮政策到户、帮脱贫致富;落实规划实施、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增收脱贫、落实村貌、落实组织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结对帮扶干部,做到“一户一策一干部”,实现帮扶对象的全覆盖。

党的以来,以习同志为总的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的大事来抓,提出了一系列脱贫攻坚的新、新思、新举措,并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再次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时间表、线图,决心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自治区党委、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最大的发展机遇,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体现了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

5. 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把资金和力量放在“十三五”时期287个贫困村上,实施整村推进。加强道建设。2016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硬化,2019年实现90%以上的贫困村屯通硬化。建立健全城乡客运管理机制,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围绕扶贫产业开发,建设产业道。加快乡村道基础设施全面,建立完善道建管养运营机制,解决贫困群众行难问题。

(二)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挂钩帮扶单位、企业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做好党组织“城乡联建”“村企联建”工作,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设立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强化群众监督,充分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

加强水利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支持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抓好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和贫困县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在贫困地区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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