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全州开出食品违法处罚最大单 批发商日期被罚16万
记者从全州县食药监局了解到,今年7月5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会同依法对全州一批发商赵某的食品贮存仓库进行了检查。在赵某的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在一个隐蔽角落木箱里有6台“印码神器”及快干油墨、墨迹清洗剂、打印生产日期字板等耗材,可用于标注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同时,在一些食品标签上也发现有疑似的生产日期字样,全州县食药监局为此立即启动了重大案件调查程序。
经过集体讨论,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终作出了批发商赵某违法工具、涉案食品,并处罚没款16.0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后,全州县相关部门经过近一个月的周密调查,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食杂店近1000家,制订案件卷200余页,充分掌握了第一手。最终查实,批发商赵某在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销售行为,并且通过网购,买来了“印码神器”及相关耗材,在已临近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一些面包、糕点等包装食品上,用墨迹清洗剂擦掉原厂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再用“印码神器”在标签上标注最新的生产日期,并对外批发销售,非法牟利。而这些被赵某过生产日期的部分预包装食品,非专业人员很难看出的痕迹。
一些食品因销售不畅造成积压过期本属正常,绝大部分经营者普遍的做法是将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处理。但全州的批发商赵某却在积压食品上打起了歪主意,通过食品生产日期的方法对外销售。昨天,记者从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对赵某开出全州食品违法处罚上的最大单16.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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