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灌阳黄关镇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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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联系电话:。
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公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整开标;地点: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其他要求:
联系人:蒋萍萍,联系电话:,传真:。
招标范围: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设计标准及土地整治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或公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原件、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3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桂林市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招标公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批准文号:桂国土资发[2013]48号
主办:中华人民国国土资源部承办: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4日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标书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合格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存入或转账至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缴款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存款、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5)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否则,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进行中标公示。
账号:016605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五、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南宁市31号广西二轻大厦7楼710号,邮编:530023,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
(1)本项目分16个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是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在本项目16个标段的公开招标期间,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二个标段,且每个标段必须有的与其他标段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中得二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再参加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灌阳县国土资源局(盖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规模:1342.77公顷,
灌阳县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地点: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
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从业行为、信用差或因违规等原因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和约谈的施工企业。
(4)项目施工期间,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必须长驻施工现场。
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文推荐的施工单位。
项目编号:XZZB201411181A
(3)本项目履约金为合同价款的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合同价款的2%,均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投资约:2535.7万元。
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企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期间开具的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并一同携带下列证件(明)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图纸及资料费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整,地点: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7、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招标公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及《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
发售负责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5539841、55591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受招标人委托,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承担过1500万元及以上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工程的施工,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
招标人:灌阳县国土资源局
(2)根据桂国土资发[2012]116号本项目施工实行押证管理:签订施工合同时,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项目业主保管,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证书。
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工程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取得通过年检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六、信息查询:中国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