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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男子无证驾驶三轮欲逃避处罚 撞伤警被行拘15天

  核心提示:执勤民警见肖某加大油门想逃离现场和逃避检查,便站在正三轮摩托车的车头挡住其去路,并喝令肖某立即停止其拒绝接受检查并强行逃离现场的行为。然而,一心想逃离现场的肖某,不顾挡在其车辆前面的执勤民警、协警,竟驾驶车辆拼命径直往前冲,将一名协警撞倒在地……

  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通讯员唐继林)平乐县一男子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不但抗拒交警执法,还驾车撞伤交警,被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900元。

  5月14日上午10时20分许,平乐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整治县城街道交通秩序,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有多辆正三轮摩托车停放在平乐中学门前的公交车候车站的停车区内,已经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不按规定停车。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劝告他们马上离开。

  经劝告后,其他正三轮摩托车迅速驶离,而肖某不听劝告,拒不离开。见肖某蛮不讲理,执勤民警、协警遂要求肖某出示其本人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肖某不但拒不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反而一边轰着油门,一边驾驶车辆想快速逃离现场,逃避检查。

  执勤民警见肖某加大油门想逃离现场和逃避检查,便站在正三轮摩托车的车头挡住其去路,并喝令肖某立即停止其拒绝接受检查并强行逃离现场的行为。然而,一心想逃离现场的肖某,不顾挡在其车辆前面的执勤民警、协警,竟驾驶车辆拼命径直往前冲,将一名协警撞倒在地,造成该协警左手多处被划伤,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见撞伤了人,车辆挡风玻璃损坏,肖某这才停下车。

  经调查,肖某无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是自己近期从灵川购买的,还没有入户上牌没有行驶证和车辆号牌,打算长期在平乐县城用自己的正三轮摩托车搞客运生意。

  平乐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9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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