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房价跌幅最大的10城市 青岛上榜排第四
盘点 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5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8个,上涨的城市有18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
盘点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5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8个,上涨的城市有18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8%,最低为下降0.7%。可以看出,全国房价逐渐止跌,正在减轻去年以来的下降态势。
尽管楼市复苏气息明显,但同期相比,房价依然未回归到去年的水平。与去年4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9个,上涨的城市仅有深圳1个。青岛新闻网房产记者对4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跌最严重的10个城市进行了整理,发现青岛榜上有名,以同比下跌9.7%的跌幅位列第4名。
4月份,杭州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跌10.3%的跌幅位居榜首。然而,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严重,与3月份相比却上涨了0.4%。据了解,4月份杭州市共成交商品住宅9862套,环比上升80%。随着政策利好的,市场预期企稳,需求进一步,市场整体呈现“量升价稳”格局。但库存仍在高位,截至4月底杭州市可售商品住宅房源9.92万套,比上月增加0.26万套。
4月份,沈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跌9.9%,在70个大中城市中跌幅仅次于杭州位列第二。去年7月是沈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拐的分水岭,当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涨1.48个百分点,而后一呈负数下行,并负值逐月扩大之势,至今年4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跌幅扩大至9.9%。 刚刚过去的4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均价7191元/平方米,环比跌0.46%,这也是沈阳自今年2月以来连续3月环比下跌。
桂林4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9.8%,位列第三。不仅同比出现下降,桂林相比于3月份,也有0.2%的跌幅。去年12月份,桂林市房产管理局联合桂林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财政补贴的通告》。通告指出:凡在12月份在桂林市区和临桂新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备案且已缴纳契税的购房户,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财政补贴;而在2015年1月至2月期间购房备案并缴纳契税,财政补贴减半。
青岛4月份以同比下降9.7%的幅度位居第四。同比方面,青岛房价“一急下坡”,自去年9月出现-0.16%的同比降幅后,降价幅度逐月“跳”,4月-9.7%的降幅也成为迄今最大降幅。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4月新建住宅共成交8453套,同比大涨36.6%。业内分析认为,随着市场行情的好转,房价趋于稳定并出现小幅上涨,同比降幅有望在下半年收窄。
4月份,福建省泉州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跌9.6%,位列第五名,环比来看,泉州较3月也有0.2%的小幅度下降。泉州一手房价格的同比降幅,位于全国中下水平,而据泉州市住建局数据,4月份泉州一手房成交量715套,比3月份多13套。据不完全统计,5月份泉州市区将有2000多套房源入市,而目前各大开发商都在做优惠活动。泉州业内人士认为,楼市竞争激烈,近期房价上涨的空间不大。
同比降幅位列第六名的,是广东韶关,跌幅为9.6%。据韶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4月韶关市新建商品房总成交量为1032套,其中住宅878套,商业营业用房成交119套,其他(包含车房、车库、车位)32套。成交总面积为118364㎡,成交总金额约5.7亿,均价为4874元/㎡,其中住宅成交均价4572元/㎡。
与韶关类似,丹东市同样受制于城市经济实力以及库存问题,楼市回暖程不畅。4月份丹东同比降幅为9.5%,环比降幅为0.4%。
4月份,四川省泸州市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跌9.4%的跌幅位居第八名。据泸州市市场信息系统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泸州城区商品房上市面积14.6807万平方米,商品住宅上市面积8.4966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的35.9809万平方米和26.0666万平方米均大幅减少。从数据看,泸州城区商品房供应量继续放缓,而成交量则进一步回稳,其中商品住宅在今年1至4月供小于求达12.5万平方米。随着泸州“28条措施”等利好政策助力,加上一二线城市回暖,市场预期逐渐看好,观望态势有望打破,部分消费者或择机入市,后市将呈现“量增价稳”走势。
市以同比下降9.1%的跌幅位列第九名,同时,4月份的房价环比也有0.5%的降幅。
同比降幅位列第十名的,是包头市,跌幅为9.0%。包头4月商品房共成交2344套,环比上涨5.02%。同比2013年4月成交量,降幅达25.3%。相较于3月成交量,4月包头商品房呈现量涨价跌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