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人事2015广西桂林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3人(2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资格复审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8月27日8:00-9月3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9月8日8:00-9月11日16: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报考人员已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于9月14日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四、面试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和《桂林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5年9月8日至9月14日(国家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桂林市叠彩8号大院7号楼2楼)领取缴费(不领取也可参加面试),过期不予办理。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缴交面试费50元。报考人员未在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打印报名登记表:8月28日10:00-9月7日16:00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9月7日
已缴面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地址:桂林市南环竹木巷 8号,桃源大厦后面)
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