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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建立河道警长制:19名“河湖警长”上岗

  笔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2018年以来,海珠区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全区的河道警长制度,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有力打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水域周边区域综合治理,为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该区目前共设立了19名“河湖警长”,包括1名“区级河湖总警长”和18名“镇街级区域河湖警长”。

  覆盖全区,层级管理职责清晰

  海珠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河道警长制,能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广泛调动基层派出所资源,常态化开展涉水警务执法工作,实现“河湖长+河湖警长”机制的无缝对接。

  “河道警长让我们多了份责任感使命感,河道警长既是党委政府与‘河长’决策的参谋员,也是排查掌握涉水违法犯罪线索的信息员、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依法打击查处涉水违法犯罪的战斗员、开展河道治安巡查的巡逻员、普及法规政策和发动群众参与共治的宣传员。”海珠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

  据悉,根据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海珠区目前共设立了19名“河湖警长”,包括1名“区级河湖总警长”和18名“镇街级区域河湖警长”。

  海珠区“区级河湖总警长”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谭伟文担任,是全区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打击全区河湖污染违法犯罪工作负总责,统筹调动全区各警种资源,协助配合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联动联勤、齐抓共治。

  18名“镇街级区域河道警长”分别由全区18个街道属地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这18名派出所所长是本街道辖内河湖治理第一治安责任人,主要牵头组织辖内警力资源维护区、街行政部门执法秩序,依法打击阻碍行政部门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打击涉水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开展源头管理和综合执法,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排放倾倒污染物、破坏水设施等行为,预防和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通过建立体系完善、职责清晰、覆盖全面的“河道警长制”,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配套协同,进一步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重拳出击,专业打击效果明显

  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海珠区充分发挥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作为全区水环境污染犯罪活动专业侦查打击部门的作用,近年来以“飓风”专项打击行动为抓手,深入排查水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对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确保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信心,打出成效。

  “2018年以来,海珠区公安分局共破涉河涌案件6宗,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人,打掉污染河涌团伙3个,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分局相关负责人说,“环保、水务等政府部门是治水的主要行政部门,他们通过日常管理往往能第一时间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而属地派出所则具有熟悉辖区人、屋、物、事等情况的优势。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建立健全了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与区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与各属地派出所的所队联动侦查机制,有效调动整合水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各个环节的优势资源,这对提高我们打击的效能尤为重要。”

  2018年9月,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海珠区住建水务局移送的一宗河涌被人为填埋的案件。自2017年以来,海珠区住建水务局在日常巡查中,陆续发现海珠区新光快速桥底黄冲涌多处河段及人行道、绿化带存在淤泥堆放填埋情况。接到案件后,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立即与属地南洲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对河道周边村社深入摸查走访,办案民警了解到承租涉案地点周边地块用于经营停车场的韩某、王某、邓某、郭某4人,均涉嫌人为填埋河涌等非法活动。10月,上述4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郭某等3人已被批准逮捕,王某取保候审中。

  今年初,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赤岗派出所办理了一宗车载粪水偷排下水道案件。“经审讯,嫌疑人供述了自己为节省成本和图方便,直接将收集的粪水就近排入市政下水道。”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2019年1月31日,海珠区公安分局接到区城管执法局移送线索:墩和路愉景南苑西门附近的马路面,发现一部吸污车正在向地下排水口排放污水,导致周边恶臭熏天。接报后,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赤岗派出所联合区环保、水务、排水公司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抓获1名利用管道将吸污车内的粪水排入下水道的男子蔡某,并依法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蔡某刑事拘留。

  2019年5月8日,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区生态环境局移送的华洲街土华社区内一无名手工印花厂非法排放废水线索。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立即联合属地华洲派出所进行立案侦查。经过调查发现,该厂私自搭设PVC管,将未经处理的含铜废水直接排入一楼雨水沟进入外环境,排放浓度为0.04mg/L,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7月,民警经过前期调查掌握的情况,准确出击,在土华村某饭店门口抓获涉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2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其在经营印花厂期间,明知废水未作环保处理,仍将不达标的废水直接偷排到外部雨水沟。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7月,区公安分局接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移送的位于南箕涌边的广州奥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河涌一案。通过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厂在涌边的围墙边设有一个地下污水收集池,池边设置3台抽水泵,抽水管均连接污水收集池。其中1台抽水泵的排水管穿出墙体直接伸向河涌。经过水样抽测,该污水收集池中COD浓度达到1550 mg/L,远超国家标准。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承认了向河涌直排未经处理的废水的违法事实。7月30日,海珠区公安分局通过调查取证,依法分别对3名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据悉,今年4月以来,该公司已多次因生产工业废水超标排放,被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海珠区公安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进该单位的整改情况,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势,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整合资源,源头治理卓有成效

  整合好各方资源,借助科技信息化手段,是海珠区发挥河道警长作用的“撒手锏”。为及时预防、发现、预警、制止可能发生水环境污染的各类苗头情况,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海珠区坚持“借力、嵌入、融合”社会协同治理新理念和智慧新警务理念,围绕水域周边的人员、房屋、场所等基础要素开展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

  “我们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高清视频、全景摄像、人流智能监测、无人机空中巡逻、警用机器人、证件识别门禁、车辆识别卡口、新一代移动警务通等信息化科技手段。”海珠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推进‘公安网+盘查’、‘大数据+预警’、‘快速反应+处置’、智慧新治理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水域周边的各类可疑人员和情况,全面提升对全区河道水域周边‘人、房、车、场’等基础要素的管理治理效能。其中在黄埔冲周边广州塔区域建设的智感安防景区被评为省级示范点。”

  2018年4月下旬,海珠区公安分局与区环保部门在联合检查中发现,江海街辖内台涌村一家五金加工厂可能存在偷排含重金属废水的情况。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迅速介入,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前期勘查。而这家五金加工厂为了逃避检查,排污管均安装得极为隐蔽,周边树林茂盛、杂草丛生,地下暗管也杂乱无章。为尽快找到该工厂偷排废水的重要证据,民警充分运用智慧新侦查手段,出动无人机进行高空巡查高清视频拍摄,迅速发现了该厂排放污水的准确位置,成功协助环保监测人员进行抽检取证。经海珠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总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该加工厂的废水中含有铜、锌、镍3种重金属,且锌的排放浓度为37.7mg/L,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的11.6倍,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5月30日,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江海派出所对这家五金加工厂进行查处,先后抓获该加工厂的经营者唐某、生产者杨某、房屋出租者黄某等3人。办案民警运用新一代移动警务通,迅速核查3名嫌疑人的身份情况,随后通过取证与审讯,查明了相关犯罪事实:唐某自2012年6月起,向黄某租赁厂房开设五金加工厂,聘请杨某对五金半成品来料进行除油除锈加工。在生产过程中,杨某将除油除锈池中的废水通过私设的暗管排至厂外。黄某在明知该厂没有采取任何防污措施的情况下,对该厂污染环境的行为放任不管。

  2019年2月,海珠区法院依法判决唐某、杨某、黄某三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同时判令三名被告共计赔偿177.6475万元,并在广东省省级以上电视台或者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经法院认可的道歉声明。该案是海珠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这个案件是向污染河涌行为‘亮剑’的典型案例,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形成‘严厉查处一宗,震慑警示一片’的效应。”海珠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海珠区公安分局坚持部门联动治理,广泛调动社区民警、巡逻民警、治安民警、刑侦民警以及辅警、视频员、保安员、联防队员等各警种力量,积极会同区相关部门、街道,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专项打击行动、城中村打击整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河涌“散乱污”专项整治、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项工作以及大塘、中大布市重点地区整治、“五类车”整治、快递物流业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数字广州基础应用平台”工作,深入摸查登记河道周边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等基础数据,大力整治河道周边区域交通、治安、环境等突出隐患问题,为河道水域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余嘉敏

  【通讯员】赵雪峰 高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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