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动产登记办理将再提速!今后这些材料不用自行提交!
日前,《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对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一系列目标,包括今年底前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实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全省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争取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建立全省登记相关信息协同共享机制
推动信息集成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全省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的协同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今年底前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题库,为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一站式”共享数据服务,对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银保监等部门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同时加快对应电子证照的签发、共享应用。
《方案》强调,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链接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粤省事、自助设备四类服务载体,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其中,地级以上市城区范围于2019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其他县(市)于2020年底前实现。
推进实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一窗办理”
同时,《方案》还提出,通过完善“一窗受理”流程,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等方式推动流程集成。
通过制定全省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方案,重点解决房屋网签备案流程、税费网上自助缴纳、业务审批系统对接等关键环节的问题。推进全省“一窗受理”模式由人员集成向信息集成、流程集成转变。全省实现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联网,房屋网签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在一个窗口受理,提交一次材料,录入一次信息。
精简申请材料有助于进一步为办事企事业单位、群众减负。《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
值得关注的是,今后在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将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缩短办理时间。同时,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黄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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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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