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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河涌亮“利剑”,广州在全市推行河湖警长制

  一直以来,违法排污十分猖獗,而处罚打击力度远远不够,违法犯罪成本很低,震慑作用非常有限。为破解治水难,广州将亮出一把“利剑”。22日,广州市在海珠区召开河湖警长现场工作会议,在海珠区、南沙区、荔湾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海珠区河湖警长治水经验,全市推行“河湖警长制”。

  海珠破获涉水污染典型案例6宗

  海珠区是一个四面环水的岛区,区内共有74条河涌,遍布全区18条街道。海珠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级河湖总警长谭伟文现场介绍海珠区河湖警长制工作经验。为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水环境, 2018年以来,海珠区积极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度,坚持源头治理,大力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水域周边区域的综合治理。

  水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海珠区强化制度建立和制度执行,推动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将河湖划分责任区域,对接河长体系,建立了“1+18+N”的河湖警长制,即1个区级河湖总警长、18个街道河湖警长及社区民警、巡逻民警、治安民警、刑侦民警等多个警种。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区级河湖总警长”,全区18个街道属地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街级区域河湖警长”,实现“河湖长+河湖警长”机制的无缝对接,将公安执法力量主动融入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建立河湖警长制以来,公安、水务、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联合侦查,共破获重金属偷排、非法倾倒污染废物、私设暗管排污等典型案件6宗,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在今年1月、5月和7月,区公安分局根据区城管和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移送的线索,联合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处理1名违法排污人员和5名偷排废水人员。

  “利剑”显威,海珠区河涌治理呈现凸显。全区15条黑臭河涌中2条“长治久清”,6条“初见成效”,7条“基本达到不黑不臭”。特别是今年以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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