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发布第1号防疫通告: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记者11日晚上获悉,越秀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第1号)》。其中提出,即日起,越秀区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通告称,市外返回越秀区人员当天要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并向所在单位及居委报告。同时,全区所有社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主动接受测量体温。无物业管理的楼宇、片区因地制宜进行封闭管理。快递、外卖等物品送至指定区域,实行无接触配送。
通告还指出,区辖内各企业、商务楼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措施,登陆“越企康”微信小程序,如实、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提交企业承诺书,鼓励线上办公、分散办公,稳步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各类专业批发市场经审慎核实后安全有序开展复市工作。
另外,各类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封闭式体育场馆、娱乐休闲场所(包括棋牌、沐足、桑拿、游戏厅、卡拉OK、美容、健身等)、网吧、游艺场所、文化教育旅游经营单位等,民宿、日租房、小旅馆,以及其他密闭不通风的经营场所,复工时间延后,未有新的通知之前不得复工。
越秀一号通告全文:
越秀区发布第1号防疫通告:
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区居民的健康安全,现将我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区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日常生活勤洗手、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公共场所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居委报告。
二、市外返回越秀区人员当天要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并向所在单位及居委报告。现仍滞留重点疫区的人员,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返穗。
三、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重点疫区抵穗人员必须就地居家隔离健康观察。
四、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各类工作人员注意做好自我防护,认真按照指引和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五、全区所有社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主动接受测量体温;无物业管理的楼宇、片区因地制宜进行封闭管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做好社区(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快递、外卖等物品送至指定区域,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对来越秀区租住人员做到100%登记管理;出租屋业主要及时劝阻重点疫区的租客暂缓返穗,对租住人员加强管理,遇可疑情况必须及时向街道、社区报告。
七、区辖内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各类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封闭式体育场馆、娱乐休闲场所(包括棋牌、沐足、桑拿、游戏厅、卡拉OK、美容、健身等)、网吧、游艺场所、文化教育旅游经营单位等,民宿、日租房、小旅馆,以及其他密闭不通风的经营场所,复工时间延后,未有新的通知之前不得复工。
八、区辖内各企业、商务楼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措施,登陆“越企康”微信小程序,如实、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提交企业承诺书,鼓励线上办公、分散办公,稳步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各类专业批发市场经审慎核实后安全有序开展复市工作。商务楼宇、公共场所严禁使用不符合防疫要求的空调、通风系统。
九、区内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涉及民生及应急保障的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
十、对刻意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健康状况,未履行企业、出租屋业主主体责任,拒不配合防疫管理有关措施,违反本通告内容等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若市民发现相关行为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越秀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廖靖文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王燕、廖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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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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