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
2月11日,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1号通告,要求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下同)暂停堂食、包房供餐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食品外卖应实行“无接触配送”。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全文)
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公告》《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精神,现就白云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下同)暂停堂食、包房供餐服务,仅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食品外卖应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过程安全管控。
二、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集体食堂除外),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
三、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抵达(返回)白云区的餐饮从业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全体餐饮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落实每日晨检、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现异常者应登记并按规定处理;接触食品岗位人员应勤消毒、勤洗手和佩戴手套,并做好日常个人卫生管理。
四、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对所有进入餐饮服务场所的人员测量体温,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经营。
五、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并给予支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通告事项的,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紧急措施的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1日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汤南 通讯员谭娇敏、彭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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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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