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临桂新区办案技术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桂林政府采购招标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莫开富 联 系 人: 周超
合同估算价: 540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5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 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专职投标员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图纸按印刷成本售卖(图纸成本根据市场复印图纸或蓝图成本核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5512平方米
地 址: 桂林市信义9号 地 址:桂林市银锭2#综合楼6-4-2
1.招标条件
邮 编: 541000 邮 编: 541000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本工程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
2015 年 4 月 17 日 2015 年 4月 17 日
本招标项目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临桂新区办案技术楼装饰装修工程已由市发改投资字【2012】13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地点:临桂新区秧塘一与秧九交叉口西南面地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title=采购信息网 href=采购网)、(桂林市title=采购信息网 href=采购网)(中国title=采购信息网 href=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的,按原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按(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招 标 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专职人员所投第二个及以后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招标或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的招标项目除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 10时00分,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传 真: 传 真: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综合评估法。
6. 评标方式
电 话: 电 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