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修仁帮涉黑案宣判 黑老大犯9罪领刑20年
网广西12月28日电(通讯员张乐 聂小翔)今天上午,挂牌督办的谢民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桂林市荔浦县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谢民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故意罪、妨害公务罪、非法采矿罪等9项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120000元;另两名首要韩巧斌、冯庚怀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等4项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该组织的其余25人分别被判处7个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雁山区法院经审理认定:2003年以来,被告人谢民强纠集冯庚怀、韩巧斌等人,以提供吃喝住处、发放红包、对受伤给予抚恤等方式,笼络桂林市荔浦县修仁镇无业人员及刑满人员,逐渐形成以被告人谢民强为首,冯庚怀、韩巧斌等人为,参加人数多达4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修仁帮”。“修仁帮”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妇女、聚众斗殴、非法、妨害公务、非法持有等严重犯罪活动,树立该组织在荔浦县的非法权威。“修仁帮”还倚仗组织,通过实施非法经营地下、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非法采矿、妨害工程建筑领域招投标等犯罪活动,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供给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经统计,该案28名被告人共作案23起,12项,直接导致2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非法开采锰矿价值人民币12376380元。
法院认为,以谢民强为首的“修仁帮”,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基本固定,以、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群众,在当地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律所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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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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