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房产信息网桂林的风景
1月10日,来桂林旅游的郑先生奇怪地说:“在桂林想游计划外的景点,还得先和导游签订协议,这可是头次碰到。”这一切都缘于去年5月,桂林市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增加游览项目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导游在增加游览项目时,必须与游客签订协议,并向游客提供有关票据。
据桂林市旅游投诉中心主任吴健介绍,旅游主管部门支持“加点”行为。因为,一个新旅游景点要对外推荐桂林的风景,目前主要靠两种方式:一是靠自身宣传或向组团社推荐;二是通过地接旅行社“加点”推荐。前者需要付出较长的时间才可见效,而后者见效快、成本少,但问题多。其中价格是游客投诉的重点,主要原因是推荐景点费用分为三块:门票桂林的风景桂林的风景、车票和导游服务费,而导游如果未说清,游客拿到景点门票后,发现与导游讲的价不一,就投诉是乱收费。旅游局在下发《通知》后,进行了专项整治,此类投诉大幅减少。去年12月,该中心未接到一起有关旅行社“加点”引起的投诉。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主任认为,签约有助于加强对导游的管理,避免造成与游客的误会、纠纷。
桂林市国际旅行社的一位负责人也认为,签约能够保护导游和游客双方的利益,现在双方如果有什么争论或异议都可以拿出合同来讲道理,知道谁是谁非。
导游欧小姐说,以前因没签约,有些游客本来说好要去,但却在半路反悔,而口头协议又不能当证据,使得游客经常向旅游部门投诉,导游也是有苦说不出。现在导游们身上随时带着协议,签约使双方避免了很多纷争。
导游李小姐则认为,“加点”协议上清楚地标明全市各个旅游景点的统一价格以及车票、导游服务费等各项费用,这对导游推荐景点很不利桂林的风景。遇到一些较精明的游客,他们会一点点地与导游算价格,算到最后,去的人很少,甚至不去。
一位来桂林旅游的罗小姐表示,能够有一份协议作为约束桂林房产信息网,对游客也有好处,而且签约自愿,觉得景点好就签,不好就不签,协议上明确标明所需交纳的费用,这样消费起来明明白白。
另一位游客韦先生则表示,以前参加旅行团,碰到导游推荐的景点,是先去再付钱桂林的风景,觉得不好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可现在听了导游描述之后,愿意去就要签约,还要先付钱。如果推荐的景点确实精彩桂林房产信息网,那花钱还值得;而如果景点没有导游说的那么好,去了之后大失所望之余,还因为签定了这一纸协议而无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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