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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的历史著名景点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

  6月10日,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广西18个项目入选

桂林的历史著名景点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

  6月10日,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广西18个项目入选。

  据《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显示,广西在本次申报工作中取得了新突破。广西本批次新列入项目16项,扩展项目2项,入选率达到60%,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是广西历次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入选率最高的一次。

  此外,抢花炮(壮族抢花炮)的入选弥补了广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没有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项目的空白;北海市贝雕(北海贝雕)、骨角雕(合浦角雕),贵港市大安校水柜习俗的入选,弥补了北海市、贵港市没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空白,实现了全区14个设区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全覆盖。

  仫佬族古歌是在广西仫佬族聚居区普遍流传,由仫佬族人在劳动生活中集体创作并世代传承,以传播历史文化、生产知识的民间歌谣总称,是仫佬族人学习知识、传承生产生活经验重要途径。仫佬族古歌内容包罗万象,习惯分为古条歌、随口答、口风歌,囊括历史、神话、青年男女交际、农事、即兴赛歌等主题内容。

  壮族天琴艺术亦称“唱天”“弹天”“跳天”,是融歌、舞、乐于一体的壮族传统歌舞音乐。天琴是一种只有二弦或三弦的弹拨乐器。弹唱为天琴艺术的基本形态,弹唱者手弹天琴,脚揺铜铃,有一人弹唱和多人弹唱;舞即“跳天”,在春节、侬峒节中展现,当天琴师唱到《欢乐曲》时,助手跳起《摆扇舞》,众人纷纷参与进来,将节日气氛推向。壮家的婚礼、满月、祝寿等人生礼仪以及节庆都用天琴艺术来传情达意。

  多耶是侗语的谐音,“多”即唱或跳,“耶”即耶歌,为“唱耶跳耶”之意,汉译为踩歌堂,是侗族最具代表性的一种无器乐伴奏、边唱边跳的集体性歌舞形式。多耶分为“耶堂”和“耶雕”两类。“耶堂”为歌颂始祖、祭祀祈福的舞蹈,主要在祭祀场合举行。“耶雕”为娱乐性舞蹈,主要在集会、迎宾、庆典及盛大节日中举行。

  壮族打扁担,壮语“打鲁列”,是以扁担和板凳等作为舞具,模拟农业生产劳动的极具壮族特色的传统舞蹈。舞蹈不限性别和人数,但必须是双数,舞者双手持扁担,围在长凳旁,用扁担击打地面、木凳的面及侧边、扁担互击,按规定节奏进行舞蹈,配以竹筒、皮鼓等伴奏。舞蹈语汇丰富,有站、蹲、弓步、转身打等动作,内容包括耪田插秧、戽水耘田、收割打场、舂米尝新、纺纱织布等壮族人民的劳作过程,表达喜庆丰收的愉悦心情。

  末伦(moedlaenz)是壮族最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曲艺之一,长期流传于广西西南部,以壮语南部方言德靖土语表演,以唱为主,以说为辅,夹叙夹议。末伦唱词须为诗体,其“说”的部分有俗语、俚语、双关语、歇后语等,丰富生动。旧时表演由一人完成,后发展为多人表演。一般在田间空地、村口、戏台表演,有时也应邀前往个体家庭和商铺。末伦的传统曲目多改编自民间传说故事或移植自汉族唱本,反映忧伤哀怨的内容。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则赞美新生活,宣传政策。

  “壮族抢花炮”是一项集祈福祭祖、竞技娱人为一体的传统体育活动,广泛流行于南宁市邕宁区及周边城区的壮族聚集地。壮族抢花炮分民间和竞技两种形式。民间抢花炮以家族为单位分队,不限队伍、人数及性别,包括还炮、游炮、抢炮、接炮、送炮养炮六个环节。竞技抢花炮是由两个队开展比赛,运动员手持花炮通过奔跑、传递,将花炮投入对方花篮得分,并以阻截、抢断等技术反抢,阻止对方得分,规定时间内得分多者为胜。

  北海贝雕是北海艺人以北部湾海洋的贝壳、海螺为原材料,巧妙利用其天然色泽、纹理形状,经设计拣选、精雕细琢、镶嵌组装等工序加工创作成各种工艺品的一种传统工艺美术。北海贝雕以人物、花鸟、山水、静物等为主要题材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共有6000多种作品形式,借鉴了木、玉、牙雕和国画技艺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选、磨、贴、拼、接、堆、叠并用。北海贝雕以富丽典雅的风格、巧夺天工的工艺、栩栩如生的造型在中国雕刻艺术中独树一帜。

  合浦角雕是“广西三雕”之一。合浦艺人以当地牛羊角为主要原料,根据角料莹润如玉、薄则透明、弯而不折的特点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结合其天然形状、纹理进行设计,采用圆雕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平雕、浮雕、镂空、镶嵌等多种技法精雕细刻,同时构图上汲取国画虚实相间、疏密有致、工意结合等手法,将角料削坯、精雕成各类水族生物、飞禽走兽、花鸟草虫等,效果逼真传神、风格典雅自然。

  柳州螺蛳粉制作技艺是以石螺(俗称螺蛳)为主料熬成粉汤,烫上“干榨粉”,再辅以酸笋等配料制成米食的技艺。以螺熬汤得其名,有“酸辣鲜爽烫”的风味。制作注重食材选取和火候掌握,讲究细节把控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螺蛳粉的主要食材石螺、米粉、酸笋等全取之本地。食材处理和配比制作的绝招每家都有秘不外传的独家配方。螺蛳粉有近百种工序,螺蛳汤是精髓,制汤以炒螺为关键,决定其鲜且香。

  桂林米粉是源自桂林,闻名全国的传统风味小吃。含鲜粉生产、卤水熬制桂林的历史著名景点、辅料制作、调配出品四大步骤百余道工序。经弱碱性富含矿物质漓江水浸泡、碾磨、发酵、揣团、舂打后,用原木榨粉机榨出的桂林米粉新鲜亮白、滑而不粘、韧而不硬桂林特色文化有哪些、软而不糜。高汤熬煮的卤水香醇亮泽,入碗挂壁,浓而不咸、鲜而不腻更有健脾开胃、理气散寒等功效。二者搭配拌匀后食用,爽滑弹牙,齿颊留香。

  龟苓膏是岭南地区历史悠久的传统药膳,起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口感微甜,带有中草药香气,具有清热解毒、除湿通络、滋阴补肾、美容养颜、促进新陈代谢之功效,是“药食同源”的典型代表,备受两广一带以及东南亚人的喜爱,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瑶族祝著节,亦称“达努节”“瑶年”“廿九节”,是居住在红水河沿岸的瑶族为拜谢创世始祖密洛陀,以及庆祝丰收和交往娱乐的传统节日之一,集铜鼓、服饰、山歌等文化元素于一体,是瑶族社会历史文化的集中体现,至今已有上千年历史。瑶族祝著节于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九日举行,以祭祀祈福、打铜鼓、打陀螺、射弩、唱细话歌等为内容,相聚欢庆三天,周边村寨的壮、汉、仫佬、毛南等其他民族群众也共同参与。

  侬峒节,在汉文文献中又记为“洞节”“下洞”“隆垌节”“陇峒节”“龙侗节”等。“侬”意为“下”,引申为“举行”,“侬峒”是以聚落空间或传统基层管理单位“峒”为节日空间,每年定期举行的大型节庆活动。节庆内容包括祭祀祈福、聚会交友、对歌传情、商品贸易和文体娱乐,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至四月春季举行,有的地方也在丰收后农历七月至十月秋季举行。各峒轮流做东定期举办节日,一个县内节期持续时间长达一两个月,在当代还发展到各自然村在同一个乡内轮流做东,参与人数众多、影响面广,是壮族最具代表性的传统节日之一。

  壮族会鼓习俗是广西红水河流域壮族人民在稻作生产中形成,以敲击会鼓营造热闹气氛,达到驱邪纳吉、竞赛娱乐目的的民间传统习俗,包括制鼓、请鼓、开鼓、擂鼓与卸鼓等内容。每逢春节、丰收添丁、乔迁嫁娶、竞赛迎客,人们均以鼓庆贺、赛鼓娱乐。壮族会鼓形制巨大,每个鼓队少则五面多则二十余面鼓,按各村屯独有的鼓谱敲击,气势磅礴,有“南方威风锣鼓”之美誉,至今仍广泛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是壮族重要的文化符号之一。

  平南大安校水柜习俗,是形成于广西平南大安镇,每年农历八月二十日举行,以检修消防器械,举行消防巡游、演练为内容的一项传统民间自发定期性群众活动。起源于清道光年间,至今有逾百年历史,是国内动员广泛、富有地方代表性的乡镇消防民俗,被誉为大安人的“第二个春节”。新中国成立后,消防演练的方式和内容不断改进,活动组织者也由原来各街的大商贾变成了当地消防工作委员会,自觉防火、集体救灾在大安蔚然成风。

  补粮亦称“添粮”“盘粮”“天粮”,是为老人祝寿的人生礼俗,也是壮族孝老、尊老、敬老文化的集中体现。所谓“粮”,在壮族信俗观念中是一个人与生俱来、供养其灵魂、保持其生命的“魂粮”,年纪大了,魂粮少了,就要“添粮”以“补寿”。补粮分三类情况举行:一是老人在49岁(虚岁)后,每隔十二年举行一次,73岁后视老人身体和家境情况择期举行。由外嫁女儿各带一小袋米为老人添“魂粮”;二是每年农历九月初九桂林的历史著名景点,外嫁女儿各带上一个“寿粮包”,给61岁以上老人房内的“寿米缸”添粮;三是在大型的以祭祀圈为单位的公共仪式“做斋”时为老人祝寿而举行。

  瑶族油茶习俗是居住在南岭走廊的瑶族人民在与山地潮湿、瘴气重的自然环境长期相处过程中摸索形成的独特的饮食习俗,油茶是将油茶叶、生姜、大蒜等原材料,放入铁锅反复捶打后加入热水熬煮成的饮品,俗称“打油茶”,具有消食健胃、驱湿避瘴的功效。油茶习俗贯穿在瑶族人一生中,婴儿满月要“煮茶”;订婚仪式称“茶定”;结婚时有开茶礼、唱茶歌;老人过寿有“寿茶”;老人过世后,棺木中要放入油茶叶;祭祀祖先,要敬油茶;“人客入屋茶为礼”,客人进家先喝油茶。

  瑶族石牌习俗是瑶族社会极其特殊的一种社会制度形式,是瑶族在历史上为求得生存发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将全体讨论通过的规约镌刻在石牌或木板上,由石牌领头人负责执行,大家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改革开放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落实,石牌领头人和村委共同草拟规约,与村民共同协商,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融入调解民事纠纷、维护民族团结、经济管理、保护自然生态等新的时代内容。

  今后,广西将继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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