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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核酸阳性冻虾流入,多地通报排查、检测情况

又有一批冻虾包装检出阳性

及外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8月12日晚9点,陕西卫健委接疾控部门报告:

在对农贸市场每周例行采样检测中, 发现西安方欣冷冻副食品批发市场,厄瓜多尔冷冻生南美白虾(产品批号0063,注册号7057)外包装部分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目前,外环境及从业人员检测、隔离有序进行。

该批次厄瓜多尔冻白虾,7月23日 由山东济南维尔康市场进货,零担车(车号:鲁PN8770)运至方欣市场冷库。

8月12日晚9点,检测发现之后,西安市立即启动响应机制,连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摸排。

8月13日凌晨4:35,西安市疾控中心对方欣海鲜市场8号冷库内环境、外环境和该批次冷冻白虾的虾表面、外包装、冰块等,共采样144份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复检,其中3份样本检测结果为阳性,其余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该3份阳性样本与省疾控检测到的2份阳性样本均为同一批次。

该批次进口厄瓜多尔冻白虾共80件、1120公斤。47件已售货物中,安康市31件、宝鸡市5件、咸阳市1件、西安市长安区10件,剩余33件保存在8号冷库。

截至8月13日17点,西安全市合计采样11138份,其中环境采样1833份,人员采样9305份。其中,876份环境样本检测结果为阴性;已出人员检测结果360份,全部阴性(含9名直接接触人员)。

西安市有关部门将继续开展对相关冻品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溯检测排查,并及时公布权威信息。

苏州

徐州

烟台

8月15日晚,我市接到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协查通报:由该市销往西安的一批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部分包装及外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同批次产品部分销往我市。接到这一信息后,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连夜部署、迅速行动,按照“追查至最末端”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摸排检测工作。

经核查,我市一家贸易公司5月份分3批从济南盖世商贸公司采购部分同一批次厄瓜多尔冻虾。自接到协查通报至8月17日,该批次产品全部追踪落实并下架、停售、封存,所有涉及场所全部进行消杀,281份环境及产品样本、104名相关从业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综合近期各地发布的相关信息,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检测阳性的食品本身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专家认为,只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进行全面规范消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口冷冻食品烹饪煮熟即可放心食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不必恐慌。

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潍坊诸城

针对近日市民关注的由济南发往西安的同一批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以下简称“南美白虾”)流入我市情况,现将有关核查处置结果说明如下:

一、关于流入我市南美白虾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15日晚,我市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推送通知,由济南发往西安的同一批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南美白虾,有260件流向我市。接通知后,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南美白虾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过连夜摸排调查,260件货物中有220件流入我市,于7月31日到达我市后全部卸到渤海水产城,一直未曾对外出售;另外40件货物已由济南直接发往外省,未流入我市。

二、关于流入南美白虾及相关接触人员处置情况。截至8月16日,对流入我市的220件货物,市有关部门已及时按程序全部进行了封存。此外,对该批货物所在冷库、储存场所、运输车辆及周边环境已进行了全面消杀, 同时已组织对相关南美白虾包装物等外环境、从业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全部进行了核酸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后续处置情况。目前,我市正继续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园区对全市冷链食品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及冷链物流、加工、市场流通等环节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请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有关部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做好个人防护,不轻信传播谣言。

诸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济南

8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新需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监管,检查经营者从“采购、验收、销售”等重点环节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

停止使用和销售进口厄瓜多尔南美白虾

根据此次下发的通知,我市将以进口冷链食品为主,重点检查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类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传播风险。

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严禁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不齐全进口冷链食品和原料。自2020年8月17日始,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索取同批次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入库、出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从外地购进济南市的必须于货物到济前24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向经营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局办理报备。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于8月17日前采购进口厄瓜多尔南美白虾还未使用、销售的,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通报卫健部门全面进行核酸检测,等候济南市指挥部的通知。

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要登记

通知提出,要进行追溯管理,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采购、入库、使用等环节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名单;做好各项生产经营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使用、销售情况,如实记录出厂和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清洁消毒。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接触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和加工使用前应按照要求对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东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每14天一周期进行隐患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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