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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连续四晚,出动2400人次,200只“醉猫”被抓

夏季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查处现场

驾校教练明知违法还要酒驾

6月24日晚上23时30分许,七星交警大队在辖区东二环路金鸡岭路口附近开展夜查行动。在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桂C65XX学”的教练车展开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蒋某有酒驾嫌疑。

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蒋某的结果为51mg/100ml,属酒后驾驶。据蒋某交代,他是某驾校的教练,刚在朋友家喝了一点葡萄酒,没有想到就被交警查了个正着。“我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又觉得我就喝了一点点,应该不要紧的。”蒋某说。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七星交警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小车躲高速匝道避交警检查

6月27日晚上22时20分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在辖区包茂高速平乐高速出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MHQ6XX”的小车停在高速匝道内,且未打双闪灯示警,形迹可疑。当执勤交警准备上前查看时,小车忽然启动欲驶离高速,最终在高速收费站被交警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毛某结果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毛某于6月27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贵港某工地上与朋友喝了两杯半白酒,休息至下午18时左右,他自认为没什么事了,就驾驶车辆从贵港上高速往老家湖南行驶。晚上行驶至平乐高速出口时,毛某发现有警察查车,于是把车停在匝道内,打算等交警走了之后再下高速,不料刚停下就被发现了。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毛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统计,6月24日至27日期间,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2400余人次,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00起,其中查处酒(醉)驾200起,国省道9类违法856起,暂扣机动车260余辆。

行动28天,1358起酒(醉)驾被查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严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事故反弹,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及总队的有关部署,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我市开展夏季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6月至8月期间,在每周六及端午节假期开展全国统一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区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日,且每周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不少于2天。此外,每周三组织开展全市统一行动。

行动期间,各县(市)交警部门采取 异地用警、联合整治、交叉执法等方式,主动与其他警种联动,每月开展1次以上县际交叉执法。通过 城乡、高地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警种、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织严织密城区道路、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整治网,切实掀起严查严管酒驾醉驾声势。

行动期间,桂林交警 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切实提高夜间管控力度。同时以整治酒驾醉驾为牵引,带动严查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假牌套牌、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同步查纠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劝导力度。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协调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在餐桌、电梯、大堂等显眼位置,粘贴“酒后禁驾”“杜绝酒驾醉驾”等提示警示标语, 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酒驾醉驾严管氛围。

据统计,6月1日至28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酒(醉)驾1358起,有效遏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广西桂林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

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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