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人注意:摄入超过3克即可致死,有人做菜放了半斤…
记者从扬中人医了解到,12月4日下午3时30分,家住扬中某小区的刘某夫妻二人在用过午饭后,陆续 出现呼吸困难、头晕、心慌、恶心呕吐等症状。意识到问题严重后,夫妻俩急忙赶到扬中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治疗。急诊接诊医生见 二人面色苍白,口唇、四肢发紫,立即进行检查。经查,显示血氧饱和度均只有90(正常值95到100), 据此初步诊断为中毒。
医生立即安排吸氧,监测生命体征,完善各项检查。
在询问病史后,医生得知,前几日,刘某妻子在网上购买了两斤食用亚硝酸盐,没有仔细阅读腌制食品的用法比例,就 用半斤硝酸盐腌制了16斤猪肉。4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用腌制的猪肉,烹制了一碗大蒜炒咸肉。夫妻俩津津有味地吃完后,丈夫去单位上班,妻子在家午睡。下午2时左右,两人均出现了相似的不适症状,相互通气后感觉情况不妙,急忙赶赴医院救治。
最后,刘某夫妻二人被诊断为 亚硝酸盐中毒。
经急救处理后,二人的症状得到明显的缓解,收治入院进一步治疗。目前,两人均在进一步康复中。
当天急诊的陶金医生介绍,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抑制正常的血红蛋白携带氧和释放氧的功能,从而致使中枢神经等组织缺氧。 通常情况下,人体摄入0.2克到0.5克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摄入量超过3克即可致人死亡。
传统春节临近,很多人家都有腌制猪肉等咸货的习俗。但需要重视的是, 腌制肉制品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且用量要严格按国家卫生标准规定,切不可多加!
另外,平时这几种情况,也会引发亚硝酸盐中毒:如 食用在高温下长时间存放的剩菜;食用腐烂的蔬菜;进食大量刚腌制蔬菜;错把亚硝酸盐当食盐或碱面用。
“如果一旦发生中毒症状,要立即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咽部进行催吐,并及时到医院救治!”医生强调。
扬子晚报、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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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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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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