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公安局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对出租屋、公寓、宾馆人员管控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新绛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出租房屋、外来人员的管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租赁业主第一时间督促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租赁房屋登记、申领居住证等相关业务,可通过"山西公安"进行网上申领。
二、各出租屋业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并通知省外的租客疫情结束前不要来新绛。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新绛人员要立即报告社区、村委会,配合集中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从境外来新绛的人员要立即报告社区、村委会,配合居家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河北省(除中高风险地区外)以及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来新绛人员要要立即报告社区、村委会,配合居家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从其他省份回新绛人员要居家自我健康监测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房屋出租人要将承租人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给当地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
三、疫情管控期间,出租屋业主、公寓、宾馆负责人要认真核对外来人员的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并按规定自我隔离。
四、对新绛县暂住人员,出租屋业主、公寓、宾馆负责人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接受核酸检测;对各乡镇暂住人员,要告知其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接受核酸检测;对从河北等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来绛人员,房东、公寓、宾馆负责人要第一时间上报村、社区,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五、凡出租屋业主、公寓、宾馆负责人知情不报、瞒报、出租人、流动人员未主动申报登记,不按规定进行隔离,拒不听从劝阻、聚众闹事,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从严从重处罚。
六、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重点疫区来绛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及时向社区、县疫情指挥部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运城市新绛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8日
新绛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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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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