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小学正式上课,这些“丑话”要说在前头!
(网络配图)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对此,你怎么看呢?
央视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
晓毅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色铅笔的美好时光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
温情执法 20元罚单背后的“爱”
腿部残疾 开着三轮摩托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 拉着十几根粗钢管 让人看了真是倒吸一口凉气… 2021…
- 吕梁市交警支队召开全市交警大队“减量控大”工作约谈会
- 553.6万!汾阳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案款
- 石楼:关于对拟选树的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的公示
- 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提示
- 山西省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 石楼县市监局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紧急安排部署会
- 吕梁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 石楼县财政局召开2021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工作会议
- 文水法院升级六大功能区 打造开放体验式诉讼服务
- 高云云:甘做服务群众的老黄牛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