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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曝光2021年第一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吕梁市公安局强力推进“断卡”行动,现对2021年第一批惩戒人员名单进行曝光。银行卡被惩戒人员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同时,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被惩戒后,个人征信就会有污点。

1、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2、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3、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

4、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吕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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