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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招生简章

【公告】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招生简章

  年,位于具有“全国十大魅力名镇”称号的兴安县城内,坐落在与长城齐名的古灵渠之畔,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校园环境幽雅,是广西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摇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规划〔2019〕9号)文件精神,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开始合作办学,双方实行“2+3”单独招生定向培养模式联合办学。

  2、报名条件: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生理缺陷和传染病,无智障无癫痫,无不适合幼教事业的疾病等。身高1.50米以上,初中毕业女生19岁以下,高中毕业女生22周岁以下。面试合格才能被录取。

  1、学制:中高职“2+3”制。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行“2+3”单独招生定向培养模式联合办学。学生前两年在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就读,后三年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读。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落实单独招生计划,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中高职衔接单独招生考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择优录取人数不低于本届学生总数的70%。

  2、学生进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

  3、对完成前两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未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由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安排带薪顶岗实习一年。安排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发达地区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任教,并签订《聘用合同》。前三个月跟岗实习报酬2200至2300元/月,三个月后顶岗实习2300元/月以上,用人单位包食宿;就业工资为2500–5000元/月,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并逐年提高。

  特困家庭学生可享受助学金20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每学期设立了奖学金和资助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国家奖学金2000元。

  普通话、英语、礼仪、声乐、电钢琴、电脑、舞蹈、美术、写字、手工制作、体育、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各科教学法等应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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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兴安师范学校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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