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今起桂林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旧车牌不需更换
应当在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的情况下,在非机动车道内路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同时,建议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安全出行。
2019年4月14日(含)前购买的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L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且列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在2019年6月14日(含)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予以核发旧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从2019年6月15日起,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4月14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为什么可以在6月14日前办理注册登记并核发旧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依照相关规定,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按新的号牌样式核发号牌。但考虑到我市部分群众在4月14日前购买了车辆后,但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登记业务,公安部门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给予2个月的注册登记过渡期,尽量避免出现扎堆办理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情况。
6月15日起,凡是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悬挂号牌、携带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否则,部门将依法查处。
4月15日(含)起,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目录车型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按照广西物价局、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全区电动自行车办理牌证每辆收费10元(含号牌一块、行驶证一本)。其中,号牌工本费为每块8元,行驶证工本费为每本2元。
符合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和相关国家标准,且列入工信部机动车目录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可以在荔浦市、临桂区及各县公安局大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未列入机动车目录的此类车辆,不能注册登记,严禁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需要相应的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需要“E”类驾驶证;驾驶轻便摩托车需要“F”类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在道路最右侧或专用道、指定车道行驶。
可以,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车主身份证原件、车主委托书、车辆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到注册点现场办理。
全市各城区大队、各县(含荔浦市、临桂区)公安局大队车管所及市区非机动车辆便民服务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站均可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 标签:桂林二手电动自行车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
发布今起桂林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旧车牌不需更换
应当在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的情况下,在非机动车道内路行驶
- 广西高温高湿“桑拿天”来袭
- 权威认可!龙湖龙智造荣获“2022中国房地产代建综合实力10强”
- 2020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广西为什么会选择重点发展桂林而不是玉林!
- 广西有实力的刑事纠纷律师排名(21世纪2022已更新)
- 广西擅长刑案大律师排名2022已更新今日行情
- 桂林电动车新规下周实施!这些关于电动车上牌和驾照的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 好消息!留在桂林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可获500元春节旅游消费券
- 桂林外地人理想的第二居所(组图)
- 2020年广西各市消费能力排名:南宁居首柳州未进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