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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启动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这些事情不能做!

桂林市关于继续开展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桂林市气象预报信息,继2020年8月27日-8月29日之后,8月30日-- 9月2日期间仍受台风美莎克外围下沉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我市将出现轻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0年8月30日0时至9月3日24时期间内继续启动污染天气 Ⅲ级应急响应。现就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减产

1.在高温干燥天气下,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涉及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的印刷、机械喷涂、橡胶轮胎、制药、汽车维修、木材加工(含根雕)类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全天避开10时—17时的高温时段),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提前通知辖区内的企业采取应对措施,并加强应急期间对企业的管理。

2.督导加油站开启并正确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加油站装卸油等一律暂停至17时。

(响应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暂停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和室外喷涂作业

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暂停作业;确实不能暂时停工的重点工程项目要确保全天侯开启炮雾、喷淋,做好降温。建筑工地室外油漆、喷涂作业、道路划线、沥青浦路等工程实行错峰生产(全天避开10时—17时的高温时段)。

(响应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各城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把握好道路洒水频次

1.各城区加大市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等的洒水力度。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4次,国控站点3公里范围内各路段每天洒水不低于8次,国控站点1公里范围内各路段要保持全天湿润。

午后高温时段不间断进行道路洒水及雾炮作业,尤其是敏感区内新铺设的沥青道路。早中晚交通高峰期对车流量大的路段要提前洒水。

2.请各城区提前协调联系消防部门,必要时请消防部门协助降温保湿。

3.市大气办协调市环卫部门调动雾泡车,对国控点周边实施全天候降温保湿。

(响应单位:市城管委,各城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重点区域重型货车实行绕行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混凝土搅拌车全天停止驶入城区以内区域。重点管控重型车辆重点路段实行绕行。

(响应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

五、从严整治餐饮、露天烧烤等油烟污染

严厉查处市区内(重点是国控站点2公里范围内)餐饮店油烟直排行为。凡是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一律停业整治,直至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验收合格;凡是被发现未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装置的,一律停业整治。

开展露天烧烤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管控区域内露天烧烤行为,坚决取缔违法经营摊点,实现管控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烤。

(响应单位: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城区人民政府)

六、严格查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全市全天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荒草、落叶、农作物秸秆和“炼山”行为。要加大巡查力度,污染天气期间一旦发现焚烧火点,要及时扑灭、处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焚烧行为。

(响应单位: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严格查处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违法行为

加大市区内(特别是国控站点2公里范围内)小餐饮、米粉店、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燃烧高污染燃料行为。

(响应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

八、其他事项

1.8月31日~9月3日期间,请市城管委、各城区督促保洁公司每天上报洒水记录。

2.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大气办将加大对在应急期间的督查,对不及时落实应急防控措施、不及时督查存在问题、不及时回应调度信息等情况的通报。

桂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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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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