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魅力  生活

【重拳扫黄】七星警方查获嫖娼案件4起行政拘留9人!

【重拳扫黄】七星警方查获嫖娼案件4起行政拘留9人!

  今年3月份七星公安东江接警中队成立后,东出所民警通过与接警中队同志密切配合,转变辖区治安防控工作思路,警力下沉社区,主动出击,3月份以来共

  3月31日23时许,民警巡查到七星区路某酒店时,在某号房内查获王某与丁某(女)发生嫖娼行为,随后带回派出所调查询问。 经审查,两人对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对其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4月1日,民警在巡查至七星区路某酒店时,在某号房内查获唐某与李某(女)发生嫖娼行为。经审查,两人对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对其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4月2日,民警在巡查至七星区某村时,在某栋出租屋二楼查获申某与陈某(女)发生嫖娼行为,经审查,两人对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对其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4月10日,民警巡查至七星区路某休闲会所时,在某房间查获吴某与许某(女)发生嫖娼行为。随后通过案件深挖,传唤休闲会所经营者熊某。经审查,嫌疑人吴某与许某(女)对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熊某对容留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已对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罪;引诱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六条 、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家庭和谐,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警方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一以贯之的都是“零容忍”理念和“露头就打”方针,严厉打击整治!

  同时,再次郑重提醒大家:拒绝“黄赌毒”!警方将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从严打击!也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不良,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桂林七星区红灯巷子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