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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④ 桂林市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护航创新发展十年路

知识产权宣传周④ 桂林市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护航创新发展十年路

  十年来,桂林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作用,始终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全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合力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高地,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持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为桂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对积极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推动文化繁荣和保障经济健康运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批复》指出,同意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发生在桂林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成为广西第二家获得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叠彩区人民法院迅速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后,自2011年1月1日正式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由此形成了叠彩法院管辖桂林地区一般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和桂林中院管辖标的额较大、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及二审案件的审判新体系。现今,在这一审判体系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已逾十年。回顾桂林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年工作历程,既是总结十年工作经验,亦是探寻未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路径,走向新征程。

  十年来,桂林市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迅猛增长,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新的情况持续涌现,面对审判中的新挑战、新困难,桂林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案件审判为核心,以解决纠纷为重心,立足桂林市旅游城市的经济特点,主动回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需求,审结了大批量、多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精品案件成果丰硕,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桂林市两级法院审结了不少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案件质量位于全区前列。如“英雄”商标侵权纠纷案、“乐满地”通用网址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获评2011年广西十大知识产权案件;“龙脊”茶叶商标侵权案获评2013年广西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北京王致和(桂林腐乳)食品有限公司诉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获评2013年全国五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阳朔县东院弥香客栈诉阳朔县玉山居客栈、张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获评2018年广西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及全国五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上海三联书店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获评2019年广西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梦幻漓江”企业名称权侵权纠纷案获评2020年广西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柯基犬”动物形象立体棉花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获评2021年广西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

  2011年至2021年,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10件,年均增长率61.7%,收案总量整体上呈现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的增幅为326.97%,创造新的增长纪录。(图2)

  2011年-2021年,桂林中院知识产权收案总数为300件,结案总数为291件,2021年收案数量同比增长53.5%,结案数量同比增长46.1%。知识产权收结案数量整体上呈增长趋势,其中在2015年和2021年出现快速上升现象。知识产权收结案年度数量从最初的个位数向二位数发展,并向三位数跃进。(图3)

  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叠彩法院共受理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02件。2011年-2020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年平均收案数为90.2件,2021年案件受理总数剧增至674件,增长率为384%。(图4)

  在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而审判专业人员匮乏的形势下,桂林市两级法院攻坚克难,十年来,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93件,结案数保持上升,其中判决结案760件;调解结案176件,撤诉结案257件,调撤率为36.3%。上诉案件仅为185件且只有5件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桂林市两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理思路、审判理念较为一致,纵向上基本达到“同案同判”的审理效果。(图5)

  桂林市两级法院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四大类: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和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远超其他三类,占案件数量的一半以上;商标权纠纷案件数量位居第二位,占比36%;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数量基本相同,总体占比较小。(图6)

  在受理审结的一千多件案件中,出现大量的知识产权批量维权纠纷,大多数集中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如涉及“珀利”形象、音集协和其他小权利人的KTV等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系列案件均达百余件。而在“珀利”形象等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尤其显著的特点是,被诉侵权主体多为侵权末端的零售商。目前,以侵权末端的零售商为被告提起的批量诉讼案件不断激增,图片盗版侵权诉讼在快速增长,涉及网红品牌的知识产权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也不断涌现。

  桂林是国际旅游名城,故有不少的案件与桂林本地的旅游资源紧密相关。这主要表现在涉及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中,例如因桂林漓江风景照而产生的权利人与漓江风景区线上、线下购票平台著作权侵权等纠纷,极具桂林本地特色。目前,这些因摄影作品侵权而诉至法院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占比不断增大,案件数量直线.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

  知识产权与技术和信息密切联系,现今,科学技术在不断更新迭代,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技能逐步普及,网络平台经济进入盛行时代,各种新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情形层出不穷,进而出现各种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新型纠纷。桂林市两级法院几乎每年均有新类型、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涌现,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涉及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的识别与比对;技术开发合同纠纷中,涉及相关技术成果的合同认定标准。这些不仅需要法官必备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学素养,还需要法官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技术背景知识,案件审理难度显著上升。

  桂林市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司法政策,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措施,加大侵权行为惩戒力度,推动形成强大合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中最具强制力和威慑力的方式,桂林市法院十年来的刑事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在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领域频发,知识产权犯罪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大多数案件除了判处有期徒刑等主刑,还有罚金等附加刑,在罚金的适用上,重点关注刑民交叉问题,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强化罚金的适用,罚金数额在一万元到一百五十万元不等,刑事打击力度在不断增强。在桂林市中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桂林中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行为人明知“ONETOUCH”系强生公司的注册商标,仍故意在同一种商品上假冒其注册商标,法院考虑到行为人主观故意明显、非法经营数额较大,属于情节严重,并且两个行为人系共同单位犯罪,每个单位判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

  知识产权基于其客体非物质性的本质特征,侵权行为相较于其他民事侵权行为更为隐蔽,侵权状态较难把控,证据容易灭失。尤其在涉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相关侵权链接极易被删除且无法恢复。因此有必要对侵权的过程、状态、结果进行证据保全,形成完整的侵权证据链,以此为依据请求侵权损害赔偿。桂林市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效能,有效运用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缓解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化解。

  桂林市法院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导向,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为基础,大力优化法院审判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年来,桂林市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为36.3%,在民事诉讼类型中诉讼和解比例较高。案件调解成为知识产权审判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调解工作始终贯穿案件审判全过程。法院在送达应诉阶段便开始向被控侵权的当事人说法释理,在完成送达应诉程序阶段后,承办法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在开庭审理前、审理时、庭审结束后的一定时间段内均会积极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详细、清楚了解双方内心的真实诉求,耐心释法析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和解。对系列集团案件,按照地域差异、行业特性、当事人的文化经济水平等情况,区别性的进行集体协调,使系列集团诉讼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案结事了。

  多数案件通过当事人自行和解、法院组织协调而撤诉、调解结案。如成功调解原告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荔浦县华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当事人通过法院调解结案对本地营商环境水平表示认可;成功调解涉及美国大嘴猴知名商标侵权案和于海力著作权侵权纠纷两个知识产权系列案,在于海力案件中同时解决了著作权人未起诉的44首儿童钢琴改编作品的侵权问题,避免双方矛盾升级,获得当事人称赞;成功调解上诉人桂林爱麦客娱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天津沐松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系列案,为本市卡拉OK行业经营者与音乐作品小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化解开拓了新思路,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

  当前,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交叉问题比较突出,程序先后不一,证据要求不一,存在诸多明显区别,易导致不同判决的冲突。自2019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叠彩区法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审判“二合一”试行工作。叠彩区法院积极作为,高效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民事、刑事“二合一”改革,选派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参与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合议庭中,实行由刑事案件审判员额法官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的形式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促进民事维权与刑事制裁有效衔接,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大保护的整体效能。

  灵活采取各种便利措施,利用各种技术条件,多元化解决纠纷。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过程中,桂林市法院注重从服务当事人角度出发,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诉讼条件,降低诉讼成本。对于外地当事人案件的调解,特别是系列案件的调解,集中采取办公微信群聊方式进行。如“一扫光”杀虫剂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件,在庭后电话联系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达成基本一致意见后,通过承办法官的办公微信设置微信群,开启微信群聊功能进行在线调解,达成合意,并即时履行完毕。既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成功率。

  桂林市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家协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常态化召开座谈会,对涉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联动参加各项知识产权服务营商环境活动,包括每月一次的进驻经开区工作站法律服务、民企开放日、法律维权大讲堂、“一商(协)会一法官”等活动。与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等部门建立联动保护机制,积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共同会商,注重资源整合,加大联动保护力度,及时有效惩治侵权行为。通过联动机制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桂林市法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通过详尽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治保护意识,进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法治宣讲,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创业,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诚实经营,不断为优化桂林市企业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力量。

  桂林市法院积极参与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了相关知识产权指标填报,基本完成“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的考核任务,连续两年达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考核要求。

  自形成桂林市两级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机制以来,通过审理各类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吾皇万睡”、“黄泉福木雕”、“海底小纵队”等著作权纠纷,“大润发”、“公牛”、“OPPO”、“泸州老窖”、“泰芒了”、“三金西瓜霜”、“美国大嘴猴”、“宝洁公司系列商标”、“金六福珠宝”等商标权侵权,“梦幻漓江”、“抖音”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严厉打击了制假、卖假、搭便车、傍名牌等违反商业道德的不诚信行为,维护了正牌产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清理、整顿假货、仿货的不良市场做出公正的司法裁判,同时,通过司法裁判倡导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是一种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企业既是审判体系布局,也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企业创新赋能。桂林市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多样化、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如深入驻桂知名民营企业桂林市顺昌食品有限公司、桂林米粉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西麦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暨服务营商环境活动,就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产品侵权与保护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座谈,结合桂林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工作重点,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产品维权、立案诉讼、风险把控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鼓励创新发展法治环境。还协同桂林市律协等法律服务机构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会,形成充分良性互动;会同市工商联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联合开展“法企面对面”等法律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做到企业有所需,司法有所应。

  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与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的有机结合,夯实知识产权法学基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司法能力与法律素养,增强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桂林市法院在高质高效完成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针对实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撰写论文、调研报告、案例报送等工作。其中,报送的不少案例获全区十佳案例,不少论文获得良好奖项。如《经验与逻辑—破解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困境与难题的路径分析》论文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五届学术论坛三等奖;《困境与出路:旅游示意图作品独创性判定的实务探析》获中国法学会第九届“法治论坛”论文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东莞市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诉桂林百味佳泡沫红茶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商事篇)》等,展示了桂林市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

  因知识产权审判极具专业性,桂林市两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大多数并非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出身,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确保案件审判质效,桂林市两级法院联合搭建学习、交流沟通平台,采用传统集中学习和线上云端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多元化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视频和信息资料)培训,每月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并进行疑难复杂案件的专题研讨,注重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促进专业能力稳步提升。目前,学习培训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专业技能显著提升,也使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更高效、规范进行。

  每年均积极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并充分利用微信、新闻客户端、微博等新媒体,面向各类创新主体、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保持宣传工作常态化,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桂林市主流媒体等平台实时推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展示桂林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获桂林电视台、《中国知识产权报》、《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法院网、《桂林晚报》等媒体对桂林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如《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法院网对法院审理的桂林市亚美利铿翻译服务有限公司诉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桂林市梦露影城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标权权属纠纷进行了跟踪宣传报道。通过宣传、报道,对社会大众起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法律宣传,全面提升桂林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正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时代逐步到来,面对更高要求、更高水平、更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审判需求,桂林市两级法院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秉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使知识产权审判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为促进桂林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营造法治优良、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打造桂林市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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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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