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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相关业务系统迁移市政务云平台的温馨提示

我局将于2020年 10月1日至10月12日开展房产相关业务系统迁移市政务云平台工作,期间10月9日、10日、12日三个工作日将暂停办理房产交易等业务,为保障您的办理业务需求,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系统迁移前,我局相关业务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二、10月9日、10日、12日,部分业务可通过人工办理、先接件后补录等方式线下办理。

三、请原计划在这三个工作日办理业务的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或推后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西华门街32号)、城南办证点(锦城大道99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东办证点(汇泉北路323号)相关办事窗口将于9月28日至9月30日提供延时服务。

四、系统迁移期间确有业务紧急办理或相关咨询需求的,可拨打86279136、86279527,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给予解答。

附:系统迁移期间可线下办理业务清单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8日

序号

业务名称

线下办理方式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

审批系统企业端申报账号申请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2

物业管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3

维修资金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4

存量房交易监管

业务

“在建工程抵押”业务进行线下咨询、审核和外勤查勘。

5

测绘系统审核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6

商品房备案注销业务(含删除订购和拟定合同状态)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7

房源数据清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8

商品房购房补贴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初审,系统恢复后实质审核。

9

征收管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审核,系统恢复后补录。

10

公租房选房、合同新签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线下选房、签订合同

11

公租房互换签约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审核,系统恢复后补录。

12

公租房租金转换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审核补录。

13

廉租租金标准的公租房租金减免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审核补录。

14

公租房合同注销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15

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审核,发放临时批准证书。

16

鉴定管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鉴定,系统恢复后补录。

17

白蚁防治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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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瘪四与大头蛋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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