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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购房者 这条风险提示很重要~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提示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购房群众务必不要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二、购房人购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所签购房合同(含内部认购、订购等各种形式的购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定金、排号费等任何名义的费用,均属违规行为。

三、购房时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内,是否存在法院查封、行政限制、在建工程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必须网上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五、购房人要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六、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果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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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刘诗诗疑被95后揩油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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