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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炒作楼市的背后,是深圳托底刚需的100万套保障房

7月15日,深圳楼市调控升级的政策正式落地。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深圳户籍人口出台限购、限贷政策,还从打击假离婚、豪宅线调整等多方面打击楼市炒作行为。

在打击炒楼的同时,调控政策的底气是,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实施的“房改”已经规划100万保障房来托底刚需。实际上,此前深圳多部门“二次房改”已经提出,未来100万保障房将托底刚需,深圳60%的房子都会是保障性住房

2019年4月,涉及配套细节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三大征求意见稿出台,而此前的2018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

提出:深圳市将在2035年前新增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其中:市场商品住房70万套,占40%左右;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共100万套,占60%左右。该文件被解读为深圳版“房改”方案正式落地。

十八大以来,深圳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体系与优惠政策。按照深圳全市范围内的规划,作为托底刚需的主力军,保障房建设备受各界关注。其中投入1000亿元设立了人才安居集团负责统筹建设人才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人才住房的建设进度如何?

截至今年6月,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已累计开工项目42个,涉及住房5.7万套总建筑面积约65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筹建房源11.3万套/间,实现房源供应 3 万套,服务 2000 余家企业、各类人才60000 多人

据了解,人才安居集团成立以来已获得住房用地面积约171.74万平方米

2020年以来,集团累计通过招拍挂竞得可售型人才住房地块10个,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为未来建设更多人才住房,保障更多深圳市民“住有宜居”奠定了良好基础。

另外,人才安居集团今年确定了“2+2+2”的任务目标,新增开工筹建人才住房2万套、新增供应人才住房2万套、新增开工人才住房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另外,加上规模化租赁、纳统等渠道,总筹建住房力争超过3万套。

目前深圳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则如下: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保障性住房分为:公租房、人才房、安居房三种。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申请轮候公租房,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深圳社保缴费满3年(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社保满1年即可);

3、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无房,未领取购房补贴,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1、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一房一厅);

2、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两房一厅户型);

3、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两房两厅户型)。

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三房户型),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某些房源的配租户型存在细微区别,请留意具体房源的配租公示。)

注意,共同申请人有深户或者居住证才计算配租面积,例如,主申请人张三为深户,他的妻子没有深户或居住证,他的孩子有深户,则计算配租面积为两人。

公租房的针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按照市场租金的10%以下、30%至50%、50%至70%确定。同时受地理位置、环境、楼层、朝向等因素影响,每个小区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人才房

人才房是指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的人才住房。

本市户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轮候的有关规定申请轮候。

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将公租房定向配租给重点企事业单位或者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企事业单位,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

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将公租房或者安居型商品房出售给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企事业单位。

申请人才房,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深圳社保缴费满3年(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社保满1年即可);

3、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无房,未领取购房补贴,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所在公司是市级/区级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

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租住公租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为:

(一)单人20平方米左右;

(二)两人35平方米左右;

(三)三人50平方米左右;

(四)四人及以上65平方米左右。

公租房的针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按照市场租金的10%以下、30%至50%、50%至70%确定。同时受地理位置、环境、楼层、朝向等因素影响,每个小区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安居型商品房(简称安居房)

安居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年满35周岁且符合条件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安居型商品房的售价通常为周边商品房价格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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