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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火车站附近酒店(桂林格林豪泰酒店火车站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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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9:16,叶先生拨打晚报热线:我是从深圳来的,昨天凌晨入住了桂林北站旁边的格林豪泰酒店,并把车停在了酒店的地下停车场,谁知竟被人砸了车窗,还丢了东西,损失大概有1.4万元钱。酒店这边没有监控,还说不给任何赔偿。

2834000晚报见习记者莫俊:叶先生说他是来桂林出差的,4日凌晨2点,他驾车入住了桂林北站旁的格林豪泰酒店,并在酒店保安的引导下把车停在了地下停车场。

上午8点多,叶先生再次来到停车场时发现,他的车后窗被砸碎,车里的两台笔记本电脑跟两条高档香烟也不见了,于是,叶先生马上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发现,酒店的地下停车场里没有安装监控。酒店的工作人员说,酒店是有保安在此处巡逻的,但他们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民警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破案需要一定时间,至于赔偿问题,建议叶先生与酒店自行协商解决。

如果乌云密布,那就去享受雷声,去面对暴雨。如果说,飘过的那片云,带着我的思念上路,那么,当你看到乌云密布,正是我相思入骨。

叶先生认为,酒店应该对此负全责。可酒店那边却说,我是不是真的丢了东西现在无从证实,而且他们还说,是我没有把物品看管好,责任应该在我。叶先生说道。

当天,双方就此事一直协商不下。

你知道你能做到,别人觉得你也许可以做到,那么,少废话,做到再说,其他的怨气都是虚妄。自己没有展露光芒,就不应该怪别人没有眼光。

5日上午,叶先生将此事向工商部门进行了反映,随后,芦笛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对事情进行了调解。工作人员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顾客的车辆停在酒店的停车场,便与酒店形成了保管义务关系,这是消费者在入住酒店后酒店的附属义务。像叶先生遭受到这样的情况,酒店方面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

至于是否有物品丢失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取证具有一定难度。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携贵重物品入住时,可将其存放至前台,并告知酒店方面存放物品的具体内容与价值。

经协调,酒店最终赔偿了叶先生5000元钱。

(感谢芦笛工商所蓝陈鹍对本文提供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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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说出承诺,也不要轻易相信诺言,因为那永远只属于那时那刻的感觉,有一天感觉没有了,诺言也随之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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