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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也需“明算账”

情侣之间也需“明算账”

  生活中,情侣交往并非全是浪漫多彩,也可能反目成仇,因借贷而对簿公堂。热恋中的男女往往会因甜蜜时的花好月圆,而未考虑借贷的法律风险,从而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马某与李某曾系恋人关系。恋爱期间,双方通过支付宝及微信多次互发红包和转账。一日,李某出具借条一张,确认向马某借款11万元。此外,马某陈述向李某出借的款项中还有现金2.5万元,款项总额为13.5万元。两人分手后,李某未归还借款,且不认可存在现金出借,故马某诉请法院判令李某向其偿还本金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恋人关系,正常小额的经济往来系属正常,不应认定为双方存在借款关系。但双方在恋爱期间,李某向马某借款并出具书面借条,借条中载明付款期限,现李某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系双方对恋爱期间经济往来进行的民事法律关系确认,故借条中载明的金额不应按恋爱期间的赠与进行认定,且该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借条中载明的借款金额及还款时间,应予以确认。对于马某主张的超出该数额的部分,仍应按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不予支持。对于逾期付款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热恋中的情侣遇对方借款,需了解借款用途,对不合理的借款请求要予以拒绝。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保全对方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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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男女情侣款发色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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