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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经济适用房(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桂林经济适用房(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去年12月,桂林市政府制定《措施》,决定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奖励措施涵盖农、工、建筑等行业,其中明确,将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并对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予以补贴。

今日上午,桂林市住建局官网发布了《桂林市加大重点行业扶持力度冲刺四季度经济工作若干奖励措施实施细则》,详细阐述了奖励实施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申报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贡献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0),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生成的《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021年12月),《获奖企业发放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奖励明细表》(见附件1)。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奖励的企业,向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获奖企业发放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奖励明细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附企业申报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复审(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3.奖励拨付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定奖励名单及奖励额度,填写《获奖企业发放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奖励明细表》(见附件1)、《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印制发放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奖励企业明细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附申报材料,一并于2022年1月17日前,报市商务局。

(2)市商务局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获奖企业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由企业财务部门指派财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当日发放完毕),携带获奖企业授权领取人领取专用消费券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奖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专用消费券,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后生效。

对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予以补贴

1.申请补贴办理期限

购房人办理购房补贴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逾期不申请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补贴权利。

2.申报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原件,见附件11),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页,《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不动产销售发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的条件》内容确认书(原件,见附件12)。以上材料需提交一式二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申报流程

(1)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户,到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在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见附件11),并据实填写。

(2)各开发企业负责收齐本公司购房客户的申请资料,填写《获奖企业发放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奖励明细表》(见附件1),加盖公司公章签署送审意见。

(3)由开发企业统一将客户申请资料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房产市场服务中心窗口审核。

(4)由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复审。

心里若有了良人,眼里的便全是路人。枕头里藏着早已发霉的梦,梦里又住满了无法拥有的人,有多少人那一句,祝你幸福,背后还藏一句,我依然爱着你!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定奖励名单及奖励额度,填写《获奖企业发放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奖励明细表》(见附件1)、《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印制发放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奖励企业明细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附申报材料,一并于2022年1月17日前,报市商务局。

(6)市商务局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获奖企业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由企业财务部门指派财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当日发放完毕),携带获奖企业授权领取人领取专用消费券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奖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专用消费券,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后生效,发放给购房人。

4.申领购房补贴后退房规定

今生我不愿错过你,你知道吗?我怕冷,却迷上了雪;怕黑,却恋上了夜;怕痛,却把自己弄伤痕累累;我讨厌热闹,却害怕孤独……我爱上了你,却怕你有一天转身离去;我喜欢快乐,却还是为你流下伤心泪水。

已领取购房补贴消费券如要办理退房、退税手续,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消费券,若已使用消费券,需以现金形式退回,凭退还补贴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5.其他事项

(1)为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暂停办理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备案的新建商品房退房手续,特殊申请业务,按一事一议处理。

(2)消费券最小面值为100元,故补贴额仅补贴至百位数,例:按合同成交价1%核算补贴为12345.00元,实际可发放12300.00元消费券。

(附件需前往桂林市住建局官网下载)

2021年桂林市本级专用消费券使用场所名单

专用消费券使用场所共15家。其中,2021年1-11月累计销售额排名前12位的限上零售企业和3家具有70家以上连锁店的限上零售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1.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

3.桂林市星达电子营销有限公司

4.桂林龙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桂林鑫广达世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桂林市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桂林市宝路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8.桂林蓝天车世界有限公司

9.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10.桂林双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1.桂林市绿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2.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13.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

14.桂林市力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15.桂林市又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有的人,一辈子只做两件事,不服,争取,所以越过越好成功了。也有人,一辈子只做两件事,等待,后悔,所以越混越差凄惨了。人耐不住琢磨自己,看看自己到底是哪种人,如果做的不理想不到位,当你痛下决心改变自己,未来跟着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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