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网络治理思想探析
党的以来,习总高度重视网信事业发展,在国际国内多个场合多次发表了关于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重要论述。2014年11月19日,习在致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贺词中首次提出:“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2015年12月16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深入论述了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并提出共同建设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2016年4月19日,习在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从网信事业的目标愿景、网络生态、互联网技术、互联网安全与发展、互联网企业的发展、网信事业的人才支撑等六个方面充分论述了我国互联网治理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习网络治理思想对我国网信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习关于网络治理的目标包含两个维度。从国内维度上讲,网络治理就是要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人民;从国际维度上讲,网络治理的目标就是造福世界人民,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崭新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自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二十余年以来,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越来越成为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据权威机构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接近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这足以说明中国互联网事业正在以“让人目瞪口呆”的速度迅猛发展。习指出:“我国有7亿网民,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面对如此庞大的网民群体和网信事业,中国互联网治理目标指向非常明确,那就是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人民。习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明确指出:“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多中国人民,更好造福各国人民。”我国的互联网发展与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让互联网事业“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当前,互联网造福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种理念需要贯穿到互联网治理的全过程,使之展现出中国特色互联网治理的生命力。中国特色互联网治理必须实现如下目标: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关切,积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让网络空间风清气正,网络生态良好;使核心技术突破,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依靠人民力量,为了人民,形成合力,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不拘一格降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互联网的开放特性以及高度全球化的特征,在给世界各国人民带来无限便利的同时,也使得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他国的信息主权带来了严重的侵害。从世界范围看,网络不良信息危害、网络犯罪、网络、网络恐怖主义等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并日益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防等领域传导渗透,更有甚者,国家级、有组织的高强度的网络攻击也越来越猖獗。诸如此类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共同面对。习指出:“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如何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变革?习提出,必须坚持四个方面的原则,即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如何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习提出了五点主张,即必须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习关于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相关论述,为全球互联网治理与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为构建平等的网络治理新格局提供了新思想新理念,充分体现了中国道义和中国担当。
我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多年来,在推动互联网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开放和自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上,我们坚持了正确的方针和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方面提出了“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2016年制定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信息化发展要遵守“统筹推进、创新引领、驱动发展、惠及民生、合作共享、确保安全”的基本方针。在坚持互联网发展基本方针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网络治理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具有特殊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主要体现在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全球性、匿名性、快捷性等重要特性上。互联网的基本特性是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基础,这也决定了它能够发展成为未来信息社会的关键基础设施。互联网治理就是按照互联网的根本特性进行治理的一个过程。在推进互联网治理过程中,理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基本特性,尊重互联网发展的规律,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互联网时代可以说是一个变革的时代,尊重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并不是反对改革,而是既要勇于改革,又要按照互联网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原则,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根本特性。实际上,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全球性保证了互联网旺盛的生命力,是互联网发展规律的体现,是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动力源。中国的互联网是国际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互联网治理理论聚焦也必将遵循互联网治理的普遍规律,同时,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互联网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这是由互联网发展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所决定的。
互联网治理要坚持安全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习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这说明互联网的安全与发展本质上是相辅相成关系。一方面,只有维护网络安全,解决日益突出的网络安全和风险隐患问题,互联网才能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创新和发展是维护网络安全、解除网络安全风险的最有效方式,这是由互联网的基本特性决定的。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这种“两面性”。作为一把“双刃剑”,互联网技术一方面可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另一方面也可以被一些人用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互联网的治理政策应避免走两条极端路线:要么只看到互联网的负面因素,对互联网进行过度管制;要么只看到互联网的积极影响,忽视互联网的消极影响,采取对互联网自由放任的政策。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有必要避免割裂安全与发展关系的极端路线,坚持安全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互联网治理要坚持开放与自主相统一的原则。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和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世界是平的”,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我们必须以开放的姿态迎接世界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然而,互联网本身具有极为特殊的复杂性和严峻的挑战性。这就要求制定合理的互联网政策,决不能将互联网“一关了之”、“一封了之”,而是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做到“国家利益在哪里,信息化就覆盖到哪里”。在互联网技术发展上,要避免“关起门来,另起炉灶”或“站在巨人肩膀上发展自己的技术”的绝对化观点,进而树立起开放与自主辩证统一的观点,“我们强调自主创新,不是关起门来搞研发,一定要坚持开放创新”中国的互联网治理要坚持开放性政策,然而最关键、最核心的还是立足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开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让互联网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的互联网治理不能照搬西方经验,必须结合中国实际需求,通过中国人民的自主创新走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道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网络治理战略作了重要部署。明确指出,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这充分勾勒出了习网络治理战略的基本框架,主要体现为“两大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
我国现有7亿网民,居世界第一,已然是世界网络大国。如何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这就需要由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顶层设计和重点部署。2014年2月27日,习同志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这是习首次提出我国网信事业发展的新目标。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强国战略是我国正在努力贯彻落实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是凝聚并激发互联网治理各方团结奋进的内在驱动力。如何实现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在习所提出的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目标的措中,大体上有五个方面的战略部署:一是要有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实现互联网核心技术的“弯道超车”;二是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完善网络文化生态体系;三是要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建设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四是要造就与网络强国战略相匹配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五是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建立网络空间新秩序。这些重大战略部署将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同步共进。此外,习还为建设网络强国勾画出了令人鼓舞的方向目标和奋力前行的路线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核心关键技术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5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讯网络,实现宽带网络无缝覆盖;到21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并将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是一场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2015年5月,习在给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中指出,“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深刻展示了世界发展的前景。”2015年6月17日,习在贵州考察时指出“贵州发展大数据确实有道理”,充分肯定了贵州省以发展大数据作为突破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探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大数据不仅是一场技术,一场经济变革,也是一场国家治理的变革。牛津大学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其著作《大数据时代》中说,“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还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大数据为政府施政提供了新平台,促进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互联,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大数据正日益成为社会管理和政府治理驱动力,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大数据是大势所趋,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国互联网治理需要树立大数据意识,促进相关数据完全共享,更多地在基于大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全新决策。
早在2007年,业界就出现了“互联网化”的概念。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概念应运而生,并于2012年首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互联网+”强调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尤其是与各传统产业进行跨界深度融合,进而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业态、新形态。“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互联网+”勾勒了一幅宏伟的发展蓝图,使得“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互联网+”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推动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入崭新的时代。到2018年,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在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不断形成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有力地促进着世界经济新秩序、新格局的形成。我们应积极迎接新一轮的科技,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包括“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通过“互联网+”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业态、新经济发展,从而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为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国互联网治理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方式。从中国国情和互联网发展规律出发,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方式应当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由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在治理方式上,习多次强调“依法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和“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这也是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质,传统的权威管理模式陷入困境,新的共同治理模式正在逐渐形成。传统的权威管理模式,实行以政府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几乎所有的行业主管部门都对互联网上的相关业务实施许可管理,并将对互联网的“规范”作为主要目标。这种传统的权威管理模式与互联网的基本特性相悖,日益陷入困境,未经许可的业务大量泛滥,互联网的创新和发展受到抑制,政府有限的资源难以应对互联网无穷的变化。互联网的基本特性使得传统管理方式失去了效力,这就要求我们采取共同治理的新模式。这种共同治理的新模式,还必须紧密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和互联网发展规律,明确政府部门的主导地位,坚持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有效地将互联网治理参与方组织协调起来。具体而言,在治理目标上,实现由规范为主转向发展与规范并重;在治理主体上,实现以政府为主转向在政府主导下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参与的互动合作;在治理手段上,实现由法律规范为主转向法律规范、协商共识、自律自治相结合;在治理机制上,实现由自上而下转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协商相结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习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对互联网依法治理,这是习对互联网治理提出的新要求。互联网立法是互联网治理的基础。互联网治理要达成长治久安的目标,就必须不断加强对互联网的依法治理。依法治理互联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出现了一些无法可依的现象,如网络谣言、网络和网上侵犯隐私等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处罚。这就需要走一条中国特色互联网治理法制化的道路,在全国上下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互联网治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保证社会力量合法、有序地参与到互联网治理中来。加强对互联网的依法治理,尤为重要的是加快互联网立法,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各种网络风险。互联网立法需要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也就是要向社会公开立法过程和程序。在信息化社会,互联网立法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的优势,比如可以通过网络会议、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开门听取社会各界对网络立法的不同意见,进而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互联网立法工作中来。同时,对互联网的依法治理,需要紧密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立法制度,在加强互联网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依法治理的根本性、保障性作用,进而形成依法治理互联网的新格局、新面貌。
互联网发展治理的有效运行,需要强有力的动力支撑。习多次强调互联网核心技术的重要性,将核心技术视作国之重器,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自主创新,同时还强调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相辅相成的关系。概言之,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动力支撑,离不开互联网核心技术的内生动力以及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双轮驱动力。
互联网在中国起步较晚,但其发展却很快,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目前,中国已经拥有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宽带网络、全球最大的用户规模,在世界互联网企业前10强中,中国已占据4席,这些成就令世界刮目相看。然而,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存在着明显的短板,尤其是体现在互联网核心技术上。习说,“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10什么是核心技术?习认为,“一是基础技术、通用技术。二是非对称技术、‘杀手锏’技术。三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在这些领域,我们同国外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如果能够超前部署、集中攻关,很有可能实现从跟跑并跑到并跑领跑的转变。”要想在核心技术上取得新的突破,就必须有决心、恒心和重心,就必须正确处理开放和自主的关系,靠自己研发、自己发展,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围绕国家亟需的核心技术下功夫,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还必须推动强强联合、协同攻关,打好核心技术研发攻坚战。互联网核心技术和信息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影响着网络强国目标的实现。我国正处于从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的关键时期,这就更需要抓住自主创新的牛鼻子,掌握我国互联网发展主动权,正确地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实现“弯道超车”。
习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这一论断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一体两翼的双轮驱动,阐明了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信息化对网络安全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比如信息化在促进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同时,还可能引发各种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是信息化前提,对信息化起到重要的驱动作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互动性和协同性,两者形成一体两翼的双轮驱动力,推动互联网治理的有效运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的很多领域都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一体两翼的双轮驱动力的发挥,既需要信息技术发展的推动,又需要网络安全治理的保障。这就需要顺应信息化、智能化、互联化的趋势,通过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网络安全提供必备的技术支撑,通过自主可控的网络安全工程为信息化提供可靠的保障,以实现互联网发展与治理新格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双轮驱动力,是互联网发展与治理动力系统的深化和细化,是实现网络强国目标的重要动力,体现了基于社会信息化背景下中国特色网络治理的新思路。
我国网信事业的发展与网络生态、网络安全、网络人才息息相关。网络良好生态、网络安全保障、网络人才支撑是我国网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习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用了很大篇幅来谈如何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他强调,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反映的作用。作为社会信息交流的大平台,互联网会对亿万网民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他们对国家、对社会、对工作和对人生的看法。我国的网民数量众多,来自四面八方,他们的观念和想法也各不相同。对网民的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不满和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纠正,真正让互联网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方式、新途径。“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在现实的互联网环境里,网络、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暴力、网络等违法行为猖獗,使得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严重违背了人民利益。对于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打击和管控。良好网络生态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长期弘扬正能量,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滋养。同时,需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大网上正面宣传的力度,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创新网络传播形式,把握好网上引导的时、度、效,建设为民、文明、诚信、法治、安全的网络空间,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新形势下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严峻的综合性挑战。随着博客、微博、微信、QQ等发表、社交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软件的迅速发展,我国网民数量正在持续增长,成为世界第一大网民人口国家。互联网显现出的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特性,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文明、健康、和谐方向的发展。如何保证互联网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正面的影响,如何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社会稳定,已经成为互联网治理需要解决的根本难题。习指出:“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各方面齐抓共管,切实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运用辩证思维看待网络安全,网络安全是整体的、动态的、开放的、相对的、共同的,而不是割裂的、静态的、封闭的、绝对的、孤立的;第二,积极防御、有效应对,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基础性工作,提升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的能力,进而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习多次强调,要把我们的事业发展好,就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的竞争是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互联网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是技术发展最迅捷、更新速度最快的领域之一,其发展成熟需要一流的人才。如果缺少一流人才,那就难以推动互联网的发展进步;如果不能葆有一流人才,那么互联网就难以始终挺立潮头。正如习所强调:“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建设网络强国,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成功的。”如何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关键是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用观念。习总强调,要“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只要是优秀人才,都可以为我所用”,“对待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等。这是一种具有开放性、全球视野的人才观,是对我国人才选用观念的进一步创新。在人才培养方面,需造就一大批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完善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信息化领军人才的支持力度;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方面,应采取特殊政策,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发现渠道,打破人才流动体制界限,实现人才的有序顺畅流动。只有在人才的聚与用上进行合理的设计,进一步创新互联网技术人才选用观念,并在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我国的网信事业才能迎来新一轮发展的春天。
- 标签:网络社会治理方针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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