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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往事:游走于乡野之间的“打兔的”

童年往事:游走于乡野之间的“打兔的”

  出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朋友们,即使没有见过制式,也都见过自造的土枪。我依稀记得,在我大约六七岁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能听到从野外传来的枪声,我们知道,“打兔的”(即猎人)又来了。

  旧中国遗留。旧中国战争连续不断,匪徒横行,那个时候的城镇、村落几乎都修筑有坚固的城墙。我小时候,在我们村还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寨墙,寨墙之下还有一条十几米深的护沟。据老人们讲,解放前,我们村不仅有数门大炮,还有数百条,每有匪徒袭扰,村里的年轻人就会拿起枪炮还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村的寨墙被村民推平建房的时候,还曾经出土过一把。解放以后,各级政府虽然鼓励民间上缴,但是仍有部分遗留在了民间。

  民兵遗留。在我国相当长的时间里,有一批不脱离农业生产,没有统一,也没有军衔的群众性人民武装组织,那就是民兵。建国初期,中国周边的国际形势很不稳定,随时就有可能爆发战争。为了让全国人民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在战争来临之际,广大的民兵组织能够在第一时间奔赴战场,保家卫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政府在苏联政府的援助下,中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当时制造了几千万条56式自动,全都发放到了3000多万民兵手中。进入八十年代以后,随着民兵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这些人手中的绝大多数上交给了国家,但是仍有少部分遗留在了民间。

  猎户遗留。八十年代以前,在我国的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人迹罕至,野兽出没,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为此,国家允许一部分农户拥有防身。而像鄂温克、鄂伦春民族本来就“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所以,他们手中也有很多的。随着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猎户们纷纷走出了密林,拿下了,开始了新的生活方式。这些人手中的也基本上都上交给了国家,但是仍有少部分遗留在了民间。

  在民间,还有一种大量自制的土枪。我小的时候,在很多的农户家都见过土式。这种制作很简单,一根枪管和一根木制枪把就组成了,并且这种不像传统的制式要用特制的,而是用黑火药或黄火药(我们俗称)撞机发火,将枪管里铁砂或者纲珠发射出去。所以,这种发射后,辐射面积是一。

  我记得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在野外给家里的骡子割草的时候,一只中弹的野兔栽倒在我的身边。我把镰刀一扔,提起兔子就往家里跑,全然不顾“打兔的”在后面大骂。我清晰地记着,我拎到家的那只兔子,全身有七八个枪眼,里面全是铁砂,以至于没有收拾干净,啃兔肉的时候,差点把牙磕下来。后来好长的时间里,我经常跟在那些“打兔的”的后,希望还能捡到一只“漏网之兔”。

  这些“打兔的”每个人后背都有背着一个大口袋,还挎着一个帆布包。帆布包里装的是火药和铁砂,打到的兔子就放到后背的大口袋里。当时,我跟小伙伴们年龄都不大,村里有一个人“坏人”教了我们一段顺口溜,让我们看到“打兔的”就在后面喊:“打兔的,兔打的,打死老子干啥呢?”当时不知道啥意思,每次喊,那些“打兔的”都追着我们连卷带骂。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谢谢那些手里有枪的大叔们不杀之恩。

  “打兔的”虽然没有把枪口对准年少无知的我们,但是,每年都有误伤人的事件发生。当时,我们这里普遍都种植棉花和玉米,“打兔的”发现兔子后,就会边追边开枪。有的时候,兔子跑到玉米地或者棉花地后,这些“打兔的”就根据庄稼的晃动而开枪。枪声响,惨叫起,那些在庄稼地里干活的农户频频被误伤。

  “打兔的”不仅会误杀别人,也会误伤自己。我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件事,一只受伤的兔子掉到了一口水井里。这口水井早已废弃多年,井底离地面也只有两三米的距离。后面追过来的“打兔的”抓着的枪口,要把奄奄一息的兔子捞出来。想不到的是,阴错阳差之间,兔子的爪子竟然碰到了扳机,响了,正中“打兔的”胸口。这真是打了一辈子的兔,最终死在了兔子手里。

  八十年代以后,国家经济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动,给社会治安带来了诸多不安全因素。特别是一些车匪路霸和犯罪分子频频使用民间的从事抢劫、故意伤害、杀人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为此,国家于1996年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宣布持有一切均属于违法行为,并收回了基层干部和民间的大量。中国从此进入了无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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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童年往事作文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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