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原能会”核发核一厂除役许可
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原子能委员会”(“原能会”)12日宣布,依“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核发核一厂除役许可。台电取得许可后应启动除役相关计划。
“原子能委员会”12日透过新闻稿指出,在2015年11月25日收到台湾电力公司提出的核一厂除役许可申请与相关文件,并于2017年6月28日,审查通过“第一核能发电厂除役计划”及“第一核能发电厂技术与管理能力及财务基础评估报告”。
“原能会”指出,台电于2019年7月4日提出“环保署”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估及相关资料,经“原能会”审查结果,确认核一厂除役作业规划符合相关法令规定,台电公司的技术与管理能力足以胜任除役任务,符合“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因此依法核发除役许可。
“原能会”表示,台电取得核一厂除役许可后,应依核定的除役计划执行,“原能会”也将于除役期间执行视察及审查作业,确认台电确实按照除役计划,推动除役拆除等相关作业,其中包含除役期间的各项辐射防护、使用过的核子燃料与放射性废弃物管理、环境辐射监测及工程管理等工作,以维护民众健康与环境安全。
“原能会”强调,核能电厂除役是社会关注的议题,“原能会”已于网站上建立核能电厂除役管制专区,将持续公布核一厂除役安全管制与公众参与等相关信息,供民众参阅,落实信息公开,使除役安全管制作业透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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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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